2017年5月6号石山脚街道办人员拿着承诺书到我家骗我父母签字,意思将我家所有土地卖给街道办,街道办就将承诺书给我家,政府怎么还干这种事。
原协议分析:2016年12月1日乡街道办与我家商定:房屋价值是35万元由公路局出钱,由石山脚街道办批地往后移建房。我母亲要求乡街道办以拆一批一的条件批准给我家建房,我母亲这么要求,也是所有拆迁户中我家要求是最低的了,真正的老实拆迁户,但是石山脚街道办这么解释:拆一批一,原宅基地主房面积:131平米,厢房面积86.6平米,杂房面积102.3平米,厕所面积7.2平米,共计:327平米,周围的水泥坪等宅基地约300平米,街道办人员说:你家宅基地面积太大,我们政府都是有规划的建房,就在你家土地上批你家8米*15米,两门面共计120平米。我们家考虑到政府建设美丽乡村,为符合统一规划的要求,不给政府添麻烦,相信政府为百姓着想的,造福一方百姓,相信政府会履行承诺,所以我家才签字的,如果石山脚街道办没有承诺批地建房,协议是不可能签订的。虽然协议原件没有给我们家,但是已经低于拆一批一的最低批地标准。石山脚街道办总不能在协议上加一条我家父亲卖身给零陵区人民政府当牛做马十年吧,这样真成笑话了。
拆迁安置分析:拆建安置主体责任是零陵区人民政府,请区人民政府责令石山脚街道办履行承诺。我家没有要求一定要政府批 327平米的宅基地,已经是听政府话的好市民。请零陵区人民政府责令街道办,国土所先办理8米*15米的建房土地,让我家房子先建起。尽量减少对我家生活生产的影响。征地请暂时阁置,我家房子已经不好使用,生活生产极不方便,石山脚街道趁火打劫,一定要以批地为要挟,非让我父亲签字卖地,如果真出了什么意外,请问谁对此事负责?
我对拆迁初步了解,情况是:纯货币安置是要按纯货币安置政策实施,拆迁产权面积调换就得按面积调换政策实施。拆建安置也应当按拆建安置政策实施。其实我家拆迁性质是属于拆建安置,房屋价值由公路局负责,石山脚街道办给我家办土地证建房,可是石山脚街道办事处啥政策也不按。不按纯货币安置方案也不按拆建安置方案,用我家的土地换批门面和安置房这是石山脚街道独创的安置方案。
石山脚街道承诺书分析:承诺书中写道:我父亲签订了房屋拆迁合同,我认为是我父亲与公路局签订了一房屋价值赔偿合同,如果是房屋拆迁合同签订方应该是零陵区人民政府,而不是公路局,如果签订了房屋拆迁合同应当按零陵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的拆迁安置标准实施。没有按拆迁标准方案实施石山脚街道办是不是违法了,还有街道办批地的时候就说批门面用地,当时拆迁时候为什么不说我家是门面拆迁,极大的损害了我家合法利益,石山脚街道办承诺安置房一套,安置房就是圈套,也是传说。根据安置办法我家我权选择纯货币安置,也可以选择拆建安置,街道办人员又说我家不在城市规划内,不能选择纯货币安置,只能选择拆建安置,安置房是要发改委立项,勘测,征地,设计,施工等,走程序都要好几年,总不能为了安置我家一套住房,去修建一个安置小区吧,所以说安置房也只是一个传说。也不符合中央要求先安置后拆迁的规定,零陵区政府也应该清楚,就是一个骗取农民土地的圈套与手段。
尊敬的媒体朋友们:请帮老实农民说句公道话,327平米宅基地用房,拆迁后批120平米土地建房,用地面积缩水一大半。政府盖个章现在还要用我家的土地去换。请媒体朋友帮帮老实农民。让更多的人看清石山脚街道办事处真面目。监督石山脚街道办事处依法依规对待人民群众,维护百姓合法权益。做好基层政府本职工作。谢谢!
现在石山脚街道办事处脸皮厚的很,随便你们怎么说,他就要这样。不管不问,回答也是“答非所问”
我很同情你的发帖,现在的官员很多细节为不百姓着想的。太洲电站淹没陈村河洲,倒回来竹篮打水一场空,没得到一角的赔偿。好村民不一定遇见好官员,官场上的游戏在哪里都有。
不止是脸皮厚,从不给百姓书面回复,还给百姓下套。挥霍百姓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腐败下去了,再过十年中国人都不是中国人了。
2017-05-08 09: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