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湘乡市潭市镇原群益村十组村民彭建强,我有0.6亩水田在未经我本人同意及全组村民签字同意的情况下,被原群益村村主任和国土所利用职务之便同意本组村民彭从根于2016年5月侵占建成別墅。在2016年底我回家过春节发现在我水田内建房了,我上门与彭从根问及此事,至今未果,而后我在网上杳询得知国土部门及村上负责人在本人及全组村民未签字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审批建房,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原村主任易礼君滥用职权,违法包办彭从根在我承包水田内建房,我恳请各级政府领导来我组调杳,追究违法行为,还我粮田,感激不尽。
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湘乡市农村宅基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审批按照“村民申请,村级审查,乡镇审批,市级监管”的方式进行的。目前,由于彭从根建房存在矛盾争议,我镇暂未审批。在土地权属争议问题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或人民调整委员会提供相关证据,协商处理。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潭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4日
2017-06-03 21: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