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31日,本人约一些初中同学从新田县出发到嘉禾县行廊镇游玩。期间在行廊镇吃完中饭后一起到行廊镇一游泳池游泳,大家购买了门票又交了押金,将随身财物放入泳池提供的保险柜中,随后就高兴的游泳去了。约一个半小时后,等大家游回来打开保险柜后,发现丢失了数千元现金及钱包、银行卡等物品,便立即通知老板报警。后通过监控发现了可疑人员,但至今仍未能绳之以法。本来一场高高兴兴的同学聚会,最终不欢而散。希望公安机关能加大破案力度,使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不甚感激。
既然找到了可疑人员就等待调查结果吧。这个游泳的地方也应该要负一定责任的吧。
2016-09-01 23: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