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洞口县高沙镇尚志村村民,投诉江水二组村民非法利用良田建房,通过送贿赂有关人员,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利用良田私自动工修筑民宅,国家有关部门已多次明文规定过利用良田做宅基地是严肃的违法违规行作,请有关部门落实好中央相关文件精神,严肃处理利用良田做宅基地的违法违规行为。
请国土部门有关人员,去现场查一查。给广大村民一个交代!
虽然明文规定了,但是在农村这种现在就是屡禁不止!
如果因老宅基地太窄或交通不便,还是情有可原的
超出居民区30米,用马路边大好良田建房,为自身谋方便,是严肃的违法违规行为!
如果国土有关部门不管,几年之后,马路边良田都会变成住房,生态环境将会严重破坏!为了子孙后代的幸福,希望国土有关部门有所作为!
2016-10-26 10: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