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新化县炉观镇青山村村民,其中有群众也有党员,今代表全体村民向您检举以本村支书欧范清为首的村支两委侵吞国家项目资金及本村财产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2007年,本村在县国土局争取到一个经果林项目,项目资金柒拾陆万元,以通过本村的谢洋公路为界,项目分为东西两块,东边以涟源吴氏为项目施工方,西边以本村为施工方,项目资金为参拾贰万捌仟元,支书欧范清及当时的文书欧佑怡为了便于领取项目资金及逃避镇经管站的监督,支书欧范清与其朋友本镇葡萄村卿定标搞了一个假施工承包合同,此施工项目的实际开支:挖机工资参万,间作人行路硬化贰万陆仟元,剩余27万多元项目资金没有入村财务账,而是在2010年该项目未完工时,欧范清挪用侵占该笔经费在项目地上违规开办个人黑砖厂。本村原村长欧林海(15570848187)知实情。并且项目施工地原为熟耕地,其中兼种茶叶,现在全长毛草,光每年村民“工夫红茶”的损失就有3、4万元。
二、2015年县农业局把本村定为一个稻田养鱼示范村,在本村南北田凹实行稻田养鱼田埂硬化,每亩拨款单价为1200元/亩,实际本村施工和群众私人施工的总面积不足70亩,验收后上报173亩,并且都是豆腐渣工程,光此项目就多报100多亩,侵吞国家项目款12万元以上。支书占大头,支书的下属们占小头,而报到镇经管站的财务账:水泥、河沙、碎石、民工工资大部分是在材料供应方开的假数,和村支两委做的假账,不信到镇经管站一查就知有多假,并且可到现场查看工程质量。
三、2015年村里强行向本村村民新增电表户收取电表费用800元/个,而实际电站只收取电表费280元/个,强行多收取的费用被个人侵占。
四、2013年—2014年,炉观镇要求我村垃圾集中处理,需添置垃圾车一台,由镇里补助4.5万元,村支书要本村杜志民欧新球先行垫资购买垃圾车。但事后支书将镇里的补助款私吞。欧新球一分钱的补助款没得到,但迫于怕丢掉拉垃圾的生意,敢恕不敢言。
五、本村村民建房,如旧房改建新房,都必须向村里缴纳500元;如是良田建房,需向村里缴纳7000元--12000元不等,不知他支书有何依据收取此笔费用,这些费用又去了哪里。
六、2005年,一栋停办的村小学楼,做价10.8万元,卖于本村村民王平日(18085621510)、李建辉和欧日松。该笔款项中只有2006年本村南北河堤倒塌了一段,村里修补河堤用了2万元,其余钱被支书与文书两人合伙瓜分,连当时的村长都不知钱的去向。(后来群众得知8万元余款做了一个假收支账,作为村里面上交镇里面的水费,但村民收缴上来的水费没有入村里的收入)
七、2010—2013年间,县以工代赈办下拨了15万元用于本村修补河堤,全部款项被支书欧范清个人侵吞,报到镇经管站的账都是现任村长欧佑怡做的假账。
八、2016年10月因有人想向支书做价15万购买本村一口古井段的地皮建房,村里借安全隐患为幌子,把青家山村一口两千多人受益的古井填平,后因群从得知阻挠,暂未得逞。
九、2015年,原石坪学校买主王平治,李建辉准备把学校改建为民房,但没有向村领导行贿,支书故意刁难,迫使王平治又向支书交了一万元才准建房。
十、本村财务从未公开过,本村财务去向不明。
尊敬的领导,我们所反映的情况只是我村村支书欧范清所任支书以来贪污、侵吞国家及集体财产问题的冰山一角,支书以计划生育罚款结案,计外胎落户(如欧永丰等),办建房证等向村民多收向上少交的情况不胜枚举,我们这些举报的群众中有党员,我们可以用人格和党性担保,如有诬告,我们愿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我们也翘首期盼领导能重视我们所反映的情况,派人前来核实,为青家山村民清除一群硕鼠。
蛇鼠一窝,希望上一级纪委明察暗访
蛇鼠一窝,希望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明察暗访!
国家的项目投资百分之八十都进了贪官的口袋,村、乡镇、县有部门互相勾结,你们是告不倒他们的。
2016-12-14 21:4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