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新外滩二期小区的1楼门面与1单元3单元商住楼连体且没设立专用油烟通道,按照《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29条之规定是不能从事餐饮服务项目的。攸县环保局监察大队裁定“老四虾蟹城”“留一手烤鱼城”“四季龙虾城从事餐饮夜宵为合规显然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是违法的。“老四虾蟹城”“留一手烤鱼城”“四季龙虾城”三家夜宵馆私自改造安装的油烟管道只有12米高,而和它相连的商住楼90米高,按规定油烟管道最起码要超过90米,所以三家餐馆产生的油烟全部在小区内飘散,给小区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严重危害小区居民的身体健康,违法《大气防治污染法》44条之规定。攸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称三家油烟通道合规显然是违背法规的。攸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称“老四虾蟹城”“留一手烤鱼城”两家排放达标,不知根据何在?并且说公示了,我小区居民从来不知他们在何时何地公示过。显然,攸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瞒上欺下。攸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称“四季龙虾城”油烟噪音影响居民生活需要整改。但“四季龙虾城”并没有停业整改,照常每天整夜营业危害居民的身体健康,不知整改何日到位?怎么整改?综上可以看出攸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不依法履职包庇怂恿违法行为,导致攸县新外滩二期环境污染愈演愈烈,为了维护我小区居民身体健康,法律尊严,强烈要上级领导督促攸县环保局监察大队改正错误严格执法铲除污染保护人民。也希望新闻媒体莅临我小区进行舆论监督。攸县新外滩二期居民
关于“攸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不依法履职使我小区变灾区”的回帖
攸县环保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员赴现场调查核实并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新外滩小区2期共有老四虾蟹城、留一手龙虾城四季龙虾城3家夜宵店,上述3家夜宵店均已网上备案,符合环保手续;
2、老四虾蟹城和留一手龙虾城2017年开始营业,世纪龙虾城2018年5月份刚开始营业不久。3家夜宵店均配套建设了油烟净化器和油烟专用排放管道。
3、老四虾蟹城和留一手龙虾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油烟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上述监测报告2家夜宵店均给小区物业进行备案公示;四季龙虾城正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油烟废气和噪声取样监测。
4、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督促排污单位切实提高自主守法水平,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欢迎当地居民对排污单位加强监督,及时举报排污单位的非法排污行为。
攸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6日
2018-06-02 20: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