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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马江镇皋元村部分村民将集体土地卖给外地人建房

2018-9-2 10:23:32发布44次查看
株洲茶陵县马江镇皋元村一组 一些村名组织把集体土地卖给外地人建房(90多亩农田和自留地)80多万自行卖掉。把我家的自留地和责任田都卖掉了,非法买卖土地,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马江镇乡国土所不作为,县国土执法部门不作为。利益输送。怎么依法治国。疼心的村名,人民权益受损
颜忠军律师:参考意见 根据《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之规定,当地村民可向茶陵县国土局书面举报。由县国土局立案查处。
如果县国土局不立案,或立案后未在法定期间内依法处理。当地村民可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县国土局行政不作为,由人民法院判决县国土局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颜忠军,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省司法厅直属所)律师。执业证号:18002002111726
擅长领域:婚姻纠纷、劳动争议、经济纠纷、法律顾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017183654(微信同号,欢迎添加)电子邮箱:yan78417099@163.com
单位地址:长沙市湘江大道208号欧陆经典大厦a座25楼
网友“ealon”,您好!
我镇高度重视您所反映的情况,及时下达现场查看了实地,并要求镇国土所进行了具体调查。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举报“皋芫村村民90多亩农田土地以80多万卖给外人建房”情况。
经枣市国土中心所、马江国土所工作人员巡查并拍照,现场估测面积约6-7亩(其中包含荒地,因现场沙子砖头堆积国土所巡查人员无法准确测量);皋芫村一组组长陈某交代:“经村、组和一组村民多次开会讨论后,该组内部制定了建房规划方案,决定将该地以81万元拍卖价格用于本村困难户建房,并签订了《立开发探麻界出卖地基契约》”。
(二)举报“国土所不作为,县国土执法部门不作为,利益输送”情况。
经查,2014年2月5日,马江镇政府、马江国土所人员到皋芫村一组召集支村两委就皋芫村一组搅拌站土地进行了讨论,国土所提出:“土地不能买卖,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一律不准动土下基脚”,且对已违法占地户陆续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警告违法占地用户停止其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否则一律拆除!
马江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1日
回复(一)这个是本队的人伙同几十伙人家 共同出资。共同签订的合约,没有经过村里的同意啊。这么大的事情,就本队几个村民弄一下什么买卖契约就行啊,有法可依吗。有红头文件吗?
回复(二)这些事情应该要先有程序,才可以运作吧。这不是程序违法吗?问问为什么不执行一些当事人呢?
本村困难户村民 10来平方地基卖12万,是困难户吗?且很多不是本村的村民,谢谢。请调查尊重基本实情。这不是幽默,契约是两个甲方,乙方的事情。没签契约的村民你就不能抢占,非法侵占不是犯罪吗。为了部分利益不能把一些根本丢掉了,这是农田和自留地。疼心啊
2015-05-14 13: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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