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桃源县国土局、地基股有一个工作人员与我邻居蓝忠明是亲戚,帮助蓝忠明扩大红线,把我的房屋当通道抢给蓝忠明,切我红线、拆我房屋、抢给合法土地,证据就是我与蓝忠明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国土局要我莫闹了,就给我出示证据,清楚的注明了经过国土局多次确权蓝忠明窃我红线土地2.85平方米,没有通道,要我通过司法解决,等我开庭前几天又给蓝忠明出示证明只侵占虞小红0.53的证据,法官叛蓝忠明赢,我三十年的房屋怎么会走路又是临街面,蓝忠明的房屋从8.0米宽扩大到8.80米宽,房屋本身相连,蓝忠明土地怎么会长多,国土局工作人员把我的房屋作通道、来掩盖抢劫侵权证据,请求领导调查真像,还我合法财产。
熊郑军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桃源县国土局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帮助
亲戚扩大房屋”的问题,我局收悉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虞小红与蓝忠明住宅均坐落于漳江镇黄花井社区居委会,系邻居,虞小红于2010年4月30日经审批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33.3平方米,蓝忠明于2013年5月30日经审批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27.62平方米,双方土地使用权用地红线不重合。2013年,两户进行翻修改建时发生矛盾,虞小红向我局提出了确权申请。经过2015年、2016年、2017年多次测绘确权,我局认为是两户未按照国土部门的用地红线建房导致纠纷,并多次进行了调解和书面回复工作,但一直未达成共识。2017年10月12日经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下达了(2017)湘07行初37号的行政裁定书,认定虞小红与蓝忠明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在四至范围并无重合,诉讼称土地被他人侵权与土地登记无关联,无事实与法律依据,驳回了虞小红的诉讼请求。
桃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1日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好!
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这么扭曲事实,颠倒黑白,我说的话句句属实,问心无愧,并且我有证据可寻,我有土地证、规划证、国土证、房产证,上面清清楚楚的表明了后面十一米,前面十点四八;反而是蓝忠明只有一个国土证是被人为扩大了的,其它证反而上面的数据反而都比国土证小,也只有他的国土证上的数字红线与我的矛盾,其它证却都契合。而你们国土确权一事却随意乱来,确权多次,都说蓝忠明切我红线2.85多个平方,并未说卖给蓝忠明的是空地,我有视频为证。国土局明文要我通过司法或确权解决,而在我开庭前几天,国土局竟不想我真的去了法院,蓝忠明便通过关系叫来国土局人员,给他重新确权,只有0.53个平方了,说侵占的只是空地。
所以,尊敬的国土局领导,你们到底是什么意思?出尔反尔,还泼脏水在我身上?
2017-10-28 19: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