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院护伪证错判设套 院长接访悖依法治国精神
10月23日,是18届四中全会闭幕日,也是株洲中院院长接待日。
笔者三年前代理儿子告某银行市分行“为裁病员竟贿买证人,伪造证据诬良为贼”的劳动争议案胜诉后;银行打击报复,扣薪拒赔而再被诉;株洲法院伪造证据故意枉法错判,笔者曾在网上实名发评论不下20篇,且寄呈院长,结果是活佛不怕开水烫;申请院长接待近10次,终于获准候见;该院审判大楼厅廊的铭牌标语很震撼:“一个精通法律而无正义感的法官的存在,比一个犯罪分子的存在要可怕得多。”故笔者祈望:株洲中院全是精通法律满腔正义的法官,没有一个会蜕变为犯罪分子;更不会因有首犯、主犯、从犯而伦为单位犯罪或犯罪集团……笔者仍忐忑不安:院长今天接待,难道已找到证据或法条解释对申诉关门逐客……因今天要向院长申诉的案子,是从今年4月起就多次向中院呈申诉资料,该院坚持可收资料,不给字据;笔者异议,该院曰:不相信我院,就去高院申诉。没办法,今年7月份只好向上级监督机关呈诉;工作人员告知:等研究后答复;8月底告知:再交份报告来,再批示转交株洲中院;9月初告知:已转交株洲中院;10月国庆节后株洲中院答复:没收到,根据《民诉法》第205条,你现今申诉已过六个月而逾期……我再回头咨询监督机关,要求发个证明,则被婉拒……
等到10点钟,我们被带进一个有视频的接待室。终于见到院长及法官二人,现略记于次:
法官:你们有什么诉求及理由,今天可以向院长讲……
笔者:被告对原告伤病鉴定申请了重新鉴定,7个多月后,重新鉴定结论因不利于被告被法院隐匿或毁灭了,却另搞出个《文证审查意见书》,原告和被告双方都没申请,是法院和银行串通后伪造的……
院长:法院和银行串通来祸害你,是吗?
笔者:对!什么情况你们比我更清楚……我是指伪造证据这个事……
院长:你不相信法院,你还打什么官司呢?
笔者:法院伪造证据的事,我多次发帖,又发了信息给你们,没有人否认。如果法院象银行有几家,我可以找另外一家,没办法,我总不可能跑到台湾或美国的法院去打官司吧!
院长:你不相信法院!你们今天就不要来呀!
笔者:你不能这样讲吧!法院还有上级呀!我可以把这些情况向上级反映,并不是到你这里为止呀……
院长:不能一棍子把所有人都打死,我看了你写的很多东西……
笔者:你们可以回驳呀!你们不屑与老百姓辩论。《重新鉴定结论》至今没给我们;《文证审查意见书》是法院和银行串通后伪造的,法院依此证据判决,并认定是我方“签名确认”,明明是签名否认!你看这《开庭笔录》,这是不是“签名确认”?
院长:你讲,等一会有人看。(不接资料而离题)
笔者:我写明了反对该伪证的理由,法院却认定是“签名确认”,这是不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指鹿为马?
院长:哎呀!怎么戴这么大的帽子!听起来就不舒服……(不议证据议态度)
笔者:不是“签名确认”,傻瓜看一下都晓得。
院长:法院里的都是傻瓜啦!(转移话题有意栽诬)
笔者:法院里的不是傻瓜,但有的人已相当黑。银行申请且进行的是重新鉴定,却出了个《文证审查意见书》,种瓜得豆、文不对题!怎么解释?难道这不是伪造证据?
院长:那你的要求是什么?(明知故问、转移话题)
笔者:给你的《民事再审申请书》中写得很清楚了。
院长:可你的申诉已过期了呀!
笔者:没有过期!
法官:按二审判决书时间是9月4日……今天已是10月23日……肯定过期了……
笔者:上个星期的接待日你们就找了这个理由……
院长:你什么意思!对法院对法律要有个起码的尊重呀!
笔者:二审判决后就找过你们很多次……
法官:这个我知道,但你是为另外的案子来的……
笔者:莫急!我再提供个今年6月4日的《来访转介函》复印件,你看算不算数?
法官:哦……这个算数!(表情惊愕、倍感意外、又无可奈何)
笔者:《来访转介函》早就交给你们了,每次都不肯签收,我晓得你们会搞这个鬼!幸好找到了这个《来访转介函》……不然我真的说不清了……如果真的进了你们的圈套,那只能背着石头去打天了……
院长:讲这种话就难听了!你这样讲!我今天就不接访你们了……动不动就戴个好大的帽子,听起来就不舒服……我也受不了!到时候我也会犯病呢!没办法和你们交流!晓得吗?你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讲法院办黑案!邹其生!你代理打官司,法院都颠倒黑白了吗?全院八、九百人,说谁都得实事求是……(算计落空、恼怒训斥)
法官:我和院长要商量一下,你们先出去一下。
我们站在门外,一名上访者将门轻轻推了一下,门缝里透出一些对话:
法官:哎!没办法!建议查还是要查一下……今天他拿出了个《来访转介函》,我真的没料到他留了这么一手!在窗口我几次就没让进……这种人就是要训……就是要骂……
院长:这种人确实要骂!专门上网发帖……指名道姓……什么老虎呀……什么苍蝇呀……他这人牛屎一样……太讨厌了……这种人难缠……我脑壳都弄晕了……好烦躁的……还想改判……做梦……
笔者被唤进去,领回的《来访登记卡》上多了二行字。第五栏处理意见:申请人在六个月内申请再审,建议调卷复查。第六栏领导批示:同意。
中午,已知本案始末的好友李老板开车接我们到某农家乐包房餐叙,笔者刚从圈套跳出又进入八卦阵。(李老板将电视正播的《法庭内外》切换到《动物世界》:一群鬣狗正围食一只拼命挣扎的角马,欢叫掩盖了哀鸣……)
笔者:你也喜欢看《动物世界》?
李老板:我喜欢看《法庭内外》,但更喜欢《动物世界》, 法庭内外的公平正义是人类的追梦或追求,弱肉强食是真实或现实……当今世界,美国想打谁就打谁,俄罗斯想骂就骂,而我们想抗议就抗议……
笔者:哎!事实胜于雄辩!一切存在的都是合理的!
李老板:周强院长今天已作报告痛斥“六难三案”,看来株洲是积重难返……要钱,如交60万可改判无罪……要命,有副院长带队拆迁逼村民自焚……适法,则穿越时空以几千年前的罗马法原理取代《民诉法》第56条……前不久市中院与保险公司串通伪造证据,证明保险公司未超过上诉期;现于今却又设圈套让你申诉过期、告状无门……株洲中院真是上下其手、护强欺弱啊!本案的×行市分行是正处级代理人;其总行是副部级法人;法院能将已扯上的关系断了,进肚的利益吐出来而为你翻案?确实是白日做梦……法院对你的案子很重视,长沙了难公司的何总还找过你?
笔者:是找过!门槛太高!我也不习惯……
李老板:你和伟人顾问艾思奇探讨过哲学理论,但就是理论脱离实际;因权、钱、关系办成冤假错案,想以事证来改判……迂腐……
笔者:你门路多,就帮帮我吧!
李老板:我北京有个堂弟日理万机……太忙……香港有个堂叔腰缠万贯……年近九旬……老了不想动……我的小妹关系广……但现在国外……鞭长莫及……
笔者:你妹有什么关系?
李老板:她在北京过硬的关系就有几十个,包括原中央的周书记、原最高院黄院长……上海高院……
笔者:是李薇吧……
李老板:你别急莫气了,案子还是有希望,周强院长发扬延安执法为民的报告就如春风散雾……习近平的讲话会重播,看了会受鼓舞启迪……(李老板又切换了电视频道)
电视屏上习近平总书记宣讲:“……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行办案质量终生负责制和错案倒查问责制……”习近平并在说明中郑重指出:“……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
株洲中院故意错判实为违法犯罪,对于民众的申诉,惟恐倒查出腐败窝案或犯罪集团,而使出设圈套带笼子拖延抵赖的手段,悖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周强的调研报告象春风吹雾,习近平的宣讲说明如旭日驱云,使身心疲惫的笔者精神振奋而充满与违法犯罪抗争的信念和决心……
(院长接访的对话难免遗漏,祈望法院贯彻司法公开原则而公开当日视频。)
邹其生: 13973331917
当今基层法院能让老百姓相信吗?瞎扯蛋!吃了原告吃被告,有理无钱莫进来,无理有钱能使黑心法官枉法裁判、黑白颠倒,该枪毙这些黑心法官社会才能公正
请株洲市中级法院院长何剑,督促茶陵县法院履行你院的重审判决
1998年炎陵和茶陵法院联手制造二件冤假错案。18年来我不停的申诉,2013年7月8日你院驳回我的申诉,2013年12月19日湖南省高级法院指令你院再审。2014年7月28日你院再审,判决:撤销1998年的一、二审判决,发回茶陵县法院重审。以后我多次与你院及茶陵县法院联系,茶陵县法院都以茶陵县检察院不肯起诉为由,长期拖着,既不立案,也不裁判。时至今日,没给我任何文字说明,花费我无数的精力,和大量的财力,没有得到如何结论。是故,请株洲市中级法院院长何剑,督促茶陵县法院履行你院的重审判决,尽快给我以书面文字答复,避免我进京上访。
另,请株洲市中级法院院长何剑查一下,炎陵县法院(1997)炎刑初字第74号刑事判决书,这个案件肯定是个冤假错案,案件存在2点问题:1、是起诉机关与审判机关管辖不适应,违反法定程序;2、是炎陵法院制造“自首”情节,并以此减轻处罚。此案依法应该由你提起再审,已尽院长之职。
2015-01-18 11: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