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常宁是青阳新区家馨花园的业主,我们小区在2013年底就陆续有业主装修入住。目前交付于业主的据物业和开发商方面说有500多户,总共在1000户左右,我也入住有几年了,从收房到现在,发现小区地下车库到处漏水,我也一直和物业方面有反映,到目前为止也没有解决。入住以后物业的不作为慢慢表现出来了,小区污水管地下室段堵塞快一年了也不见物业和开发商维修,任凭污水外流。小区门禁对于外来人员形同虚设,不管谁谁谁,喜欢怎么样进就进。公共环境遇到有素质差的业主乱来也不制止。等等这些就不一一说了。绝大多数业主强烈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目前居委会已经同意盖章了。可是嵩宜社区调查过后说开发商不同意,这样就不能够成立。我想建议的是既然国家城镇化。民众集中居住自治,那没有一个合适的组织来对话物业和开发商,任由开发商物业为所欲为。这样日久造成一种积怨,对和谐社会和政府都不是一种理想的办法。政府应该积极主动帮助小区民众成立业委会来造福民众。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不需要经开发商同意呢?记者查询相关资料了解到,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和开发商没有关系,不需要经过开发商的同意。登记备案不是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要件,只是便于有关部门管理。
业主可以向小区所在地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要求,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业主可以要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组织召开常宁的家馨花园从开发商再到物业公司,可以看出是蛇鼠一窝。现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小区管理问题,停车场收费问题等一系列关系到老百性的民生问题都是无人出面解决,两家公司都是能拖就拖,。
投诉多次,到目前为还是没一个上级管理部门出面来进行解决。
希望上级主管部门重视老百姓的实质要求,得民心,得天下。
特别像嵩宜社区的工作人员道歉,由于我混淆误导看帖人员认为是你们那卡住。正确的是宜阳办事处的一个姓刘的主任在调查后说需要开发商方面配合才可以、他才敢盖章!还有就是他在等开发商方面和他联系。这样的干部还适合再在这个岗位上?
2017-06-30 15: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