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6月3号驾车在洞新高速武冈东出口被查。原因是实习期内上高速(6月下旬实习期就结束了)。下午五点多快六点了还在查车,工作很卖力。收钱的地方确没有那么卖力早早下班回家了。我查了我是应罚款,罚二十元至二百元内。我接受最高处罚。便开了罚款单签了字。
为什么要投诉他们,主要是交钱无门,给我造成麻烦。单子上明明写好在建行交款,为什么去建行交不了?我又跑去这边交警队去交,告诉我也交不起。然后打电话给武冈支队一个好心人告诉我在122122网上交,我试了网上也无法处理,他讲单子也不是我们开的,也不大清楚。而单据上写着要交什么滞纳金,,,现在单据交款栏写错了,是不是也要考虑我们百姓的感受,给肖镇强这些交警点处罚呢?滞纳金让肖镇强他们交呢???如给别人车子年检等造成影响是不是也要赔偿处罚?第二,高速交警,为什么不在入口查验?就因为实习期,你们赚了高速费,还要交罚款。而且出口查车时没做到一视同仁,查的基本是非邵阳牌照的车子。不多说了。新宁支队也没有联系方式,也只有选择这里讲讲理儿。谢谢。
那个款应该让写错罚单的交警哥缴了,让他也受惩罚一下,楼主只是一般错,他是执法犯错翻倍罚
支持1楼观点,工作失误也要罚。不能只允许裁判员犯错,而不准队员犯规。新宁交警跑武冈去犯错,影响武冈形象啊。
我本人于4日下二广高速,交警也是只检查外地牌照,我是邵阳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只是车上了一个外地牌,就享受了特殊检查,作为有前置意思的邵阳父母官,该改一改了你们下属的做法了,不然邵阳人呵呵,我真有的不好意思说自己是邵阳人,
2016-06-15 07: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