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更正曾湘海所说我多次去求他一事,请大家仔细想想,曾湘海他是什么人我为什么要去求他?以前我根本就不认识他,他简直是在一派胡言,误导大家的注意力,只有那份协议是真的,事情的经过简直的向大家说明一下,曾湘海外甥女的前夫的确是我现在的丈夫,因其外甥女多次无理的以要抚养费为由来我家吵闹,我不答应再次拿抚养费,经我丈夫的再三劝导,我勉强答应了结此事,但必须要律师在场,我找了一个律师(伍日明),可曾湘海的外甥女(我现任丈夫的前妻)对我找的律师不予理睬,要求我找一个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指定要我去劳动局找曾湘海,这样我才按照其外甥女的意愿到了劳动局找到了曾湘海,并且跟说明了找他的原由,他亲自拟定了你们现在所看到的协议,以20万一次了结,曾湘海也在所有的原件上签名,可事情还末过多久,其外甥女就违反了协议和我现任丈夫在外租房居住,当我打电话告知曾湘海时,他的态度非常恶劣,说这事与他无关,之后再不接电话,我是忍无可忍才想到,只有请求上级部门为我作主
这个真不能怪曾湘海。曾湘海不可能也无权限制你丈夫的行为。你自己的选择导致现在人财两空。以后长点记性睁大眼睛吧!
2016-12-01 17:3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