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日,对张兴宣家来说,是个不平凡的日子,7点多他们家正在吃早餐,突然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大约30人】,断他家的电,其他人到楼上把他家的门砸开,把他家的人,拖出,抬出,等一些非法手段,还说;谁不出来就打死他。然后开始对他家的住房门面强拆【具有合法】,在强拆的过程中,他家人打110,110到现场,所有的钱财物都没有拿出来,后来他家多次到当地政府反映,到现在他家的事,还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违法人还在逍遥法外,恳请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帮助解决。
我是轴承厂下岗职工,1985年,我姐姐、姐夫经轴承厂和食杂果品公司两单位领导的同意,在二单位交界处自搭一间门面(有当年经历此事的轴承厂原副厂长李阳生、食杂果品公司原办公室主任张其材为此门面属我自搭门面的书面证明材料)。2007年轴承厂改制后土地拍卖了,开发商于2017年六月底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也没有进行过拆迁补偿协调,在晚上十一点左右雇请“社会人士”强制拆迁,拆迁后多次找他们谈补偿问题,置之不理。
试问:企业土地拍卖后的拆迁安置补偿是由政府主导,还是由“本事大”的开发商主导?开发商买了土地,是不是连土地上的建筑物也是他的了,物权法又起什么作用?如果是政府组织的拆迁行为什么不按市政府1号令进行协调后再拆迁(一直没有政府工作人员协调过此事),如果是开发商组织的拆迁,那他又是如何的依法依规呢?
恳请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帮助解决。
2017-05-25 14: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