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又过去大半年了,按照湘乡市卫计委和梅桥镇卫生院与乡村医生签订的政府购买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议。根据第一款第三条按半年支付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第五款在上半年考核后拨付预算金额的百分之五十的规定。我们目前上半年应该发放9.5元每人。为何考核过去近二个月了,我们还只发六元?这期间乡村医生严格履行协定内容,为何政府财政补助给我们的经费迟迟不能到位?到底是谁克扣或挪用了政府本应该补助给我们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请湘乡市卫计局调查了解,并对其中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惩罚,我们将拭目以待。
达摩剑,您好。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梅桥卫生院与辖区内乡村医生签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协议是根据市卫计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自愿的原则签订的,卫生院于6月份已发放人均6元的公卫服务补助经费,在对村卫生室进行半年工作考核后,按照卫生院与乡村医生签订的公卫服务协议,于8月26日已将人均9.5元的服务补助经费发放到位。
2016年8月29日
2016-08-23 20: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