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流美容美发店于2018年3月8日搞充值优惠活动(会员充值1000送380,按摩、美容疗程买一送一),3月17日晚上突然跟员工宣布装修整顿,3月18日起关门至今仍没有任何动静,既未重新装修开业,也未安排全体会员到其他店消费。这难道不是欺骗消费者吗?
我是艺流的一名老顾客,2014年底开始在这家美容美发店消费。几年来,艺流美容美发店经过多次更名,最初名为奥派国际,当时在永州市冷水滩区有三家店,我开卡的地方在百业街店,另外两家店一家在永州潇湘国际电影的旁边,另一家就是此次关门后未给我们消费者任何处理回复的总店,地址位于皇家帝王广场五栋一楼。在我开卡的百业街店关门后,百业街店的会员被转移到帝王广场店来消费,此后本人就一直在帝王广场店消费,后来奥派国际更名为快乐奥派连锁机构,再后来又更名为朗格,最后更名为现在的艺流美容美发,该店目前在冷水滩区工商分局注册的名称为永州市冷水滩区艺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3月8日,艺流美容美发店搞完三八女王节活动充1000送380,疗程买一送一的活动后,3月18日就关门停业了。由于这家店之前也常出现组织员工出去学习或组织集体活动而关门的情况(但之前每次都会微信或电话通知顾客关门及开门营业时间),当时大多数消费者都没有在意。过了好几天,还没看到艺流店面有装修的动静,有些会员意识到情况不对劲,老板可能跑路了,随即跟相熟的员工了解情况。从艺流员工处得知,3月17日晚老板陈云、胡贵龙突然宣布关门停业整顿,并把全部员工遣散回家(员工工资欠半个月没发,说是十天后给答复)。我与几位会员到帝王广场物业处了解到艺流美容美发还欠了2万多元电费。随后,在艺流店门口遇到艺流房东,他口头告知艺流店面的房屋租赁合同2018年12月月底才到期,艺流老板并未找他谈过房租事宜,但在3月17日晚上,艺流的两位老板陈云、胡贵龙突然跟房东说不开店了,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目前艺流还拖欠一个多月房租未支付。
现艺流店面未进行装修,两位老板不接电话也不给会员答复,无奈之下,全体会员只好向政府有关部门寻求帮助。
3月21日上午十点,我与几位会员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反应情况,市公安局经侦梁大队长告诉我们,现在我们掌握的情况还达不到诈骗罪的立案要求,建议我们回去收集更多的证据。
3月25日,有多位艺流会员到永州市冷水滩区工商局梅湾工商所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梅湾工商所消协联系艺流法定代表人陈云到场核实相关情况,但陈云拒不到场,消协组织双方调解,陈云也拒绝出面调解,随后梅湾工商所终止了调解程序,建议我们到梅湾派出所报案。3月27日梅湾派出所接收了我们提交的近200名会员的充值证明及余额证明等资料后,找了部分余额较多的会员到派出所做笔录,但梅湾派出所至今仍未作出是否以诈骗罪立案的答复。
2018年3月27日永州市冷水滩艺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示一份告示书,大意是说因为2018年后公司的财务状况为负债,公司决定暂停营业,说是会给消费者答复,重新选址开店或是将顾客转移到别家店去消费。转眼二十天又过去了,艺流欠全体员工的工资已发放,但是仍然未给消费者任何答复。艺流的大部分员工都已另找工作,再开新店已不可能。我们找了永州几家比较大的美容美发的店了解情况,了解到艺流老板陈云、胡贵龙曾找到冷水滩区的muma造型及漂亮宝贝洽谈转移顾客消费事宜,但最终因胡贵龙不愿意出钱而未谈妥,并且胡贵龙表示不管这些会员了,想关门了事。
2018年年初,艺流美容美发店就已明知公司亏损,经营困难,为何在3月8日还要忽悠顾客充值,难道这不正是赤裸裸的诈骗吗?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将艺流的几位股东绳之以法!
很多的美发店都是今天忽悠你充值,明天关门跑路。
艺流法人代表陈云、股东胡贵龙,骗了永州艺流消费者那么多钱,如今依然在长沙开店!法制社会有如此不法之徒,希望政府部门关注并处理!
艺流会员已经报案,并递交相关材料了,为什么还不立案?老板有关系吗?
2018年3月以来我局梅湾工商所陆续接到48件消费者对艺流理发店面关门人去楼空,消费储值卡无法消费,也无法退回充值金额的投诉,涉诉金额17万余元。
经我局梅湾工商所工作人员了解的情况,被投诉人永州市冷水滩艺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云,注册资金:10万元,住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皇家帝王广场五栋1楼,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技术、运营(不含电子交易平台)及承接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美容美发;美甲;化妆品销售。
我局梅湾工商所工作人员向投诉人了解相关情况后,按调解程序进行处理,因被投诉人已停业,法定代表人陈云也不在本地,工商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到陈云后,要求他在2018年3月29日下午2:30到梅湾工商所参加调解,但在规定的时间陈云未参加调解,也未委托他人参加调解,梅湾工商所按程序终止了调解程序。因投诉人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未向投诉人索取相关合同,有些投诉人甚至连票据都未向投诉人索要,投诉人法定代表人又拒不露面,我所按投诉人诉求处理,难度很大,部分投诉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局梅湾工商所通过永州市冷水滩艺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登记的住所仍无法联系到被投诉人的,将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目录,向社会公示。
我局建议,市消委对预付款消费这消费一行为,进行消费警示,提示消费者选择信誉良好、有偿付实力的企业选择这一消费形式。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2018-04-16 10: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