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依法合理补偿的申请报告
尊敬的国土资源部领导:
请关注民生!
申请人:杜家武,男,1982年6月11日出生,土家族,现住保靖县比耳镇兴隆村145号,系残疾人。电话:15174324604。
请求事项:请求湖南省人民政府责成保靖县人民政府和“迁清公路”搬迁指挥部、国土资源局、移民局、交通局给予申请人房屋宅基地和承包地占用补偿款、安置款共计90万元人民币为盼。
事实与理由:
自从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到户时,申请人全家五口人取得了本村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承包的土地和居住的房屋一直居住和耕种至2012年12月25日,由于“迁清公路”的需要,对我家的土地和房屋进行了拆迁占用,土地面积为1.2亩,此地位置座落在保靖县比耳兴隆村四组小名地牙沟,房屋宅基地面积168平方米,连土地和房屋拆迁办只补13.6万元,没有按照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我们湖南省长沙、益阳地区,人头安置费都是按70万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偿的,那么申请人当时一家有五口人,按此标准应补足350万元才合理合法。退一万步就是按我们保靖拆迁补偿安置标准5个人作一户户头算也应给予失地农民应补偿90万元才能生存,这才显示得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按保靖拆迁办不公正的补偿,哪有一点法治平等的体现呢?
为此事申请人多次找到了保靖县国土资源局、移民局、交通局等单位,要求合理补偿,这些单位对申请人的反映置之不理,违反了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决不允许的指示,习主席说:“决不允许对于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滥用职权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靖县国土资源局、移民局、交通局、迁清公路拆迁指挥部不走群众路线,用权乱任性,申请人不服,故提笔向爱民的保靖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农村集体征收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农民失地后,国家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继续生存下去,国家应当支付失业安置费和土地补偿费,房屋拆迁损失费和养老保险金,让失地农民失地后仍然要有一个安居乐业继续生存下去的保障补偿,为何迁清公路指挥部和国土资源局、移民局、交通局不考虑失地农民的死活生存大问题呢?连土地征收费和房屋补偿费合计只补偿13.6万元,5个人能够吃几年。请求保靖县人民政府本着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的爱民心情,对于请求人杜家武的申请抽出宝贵的时间给予阅卷审理,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关注民生的执法理念,给请求人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
综上所述,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理由充分,申请人失去了承包土地和房屋后,目前已处于有家难奔,有国难投的绝境,国家对于残疾人更是无微不至的关怀照顾,申请人现已单独立户了,为了继续生存下去,使受法律保护的居住权、生存权不遭到迁清公路指挥部和国土资源局、移民局、交通局的不法侵权,特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特向具有管理本案权限的湖南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为盼!给失地失房的残疾人一个圆满的答复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杜家武 叩呈
2015年7月8日
在保靖这个国家级贫困县修一条路补一家都要价350万,终于知道不是政府不修路,是太难修路,这样光征地费都要好几亿。
据我说知,杜家武在村里外号“面糊”,精神病二级,有低保,政府把他房子装的好好,不存在无家可归,他到是一个全村人恨他,他恨全村人的人物,常年漂在外。
对20150802222759的发网帖人的骂杜家武,给予迎头痛击。这位发网人一派信口雌黄说“政府把房子装的好好的,不存在无家可归,他是一个全村人恨他,他恨全村人的人物,常年漂流在外。”通过相关正义人士详细调查了解,保靖县根本没有给杜家武盖房子。其兄杜加文确实有房子这是事实。弟兄分家财力过片,杜加文的房子岂能得给杜家武居住呢。正因为杜家武无房子住,怎么不能说无家可归呢?杜家武系残疾人,一未杀网友的爹,二未嫁网友的娘。他凭乞讨维生,全村凭什么要恨他呢?恨他的理由不足,乡政府和村里不给予他人性化的照顾。为了活命离乡背井乞讨在外很可怜,常年漂在外也是常理。请乡村给对于无房无地的流浪残疾人给予关心、照顾,才是你们的职责所在,你们恨他是不应该的错误观点。
在网友第1楼的楼主在一楼中胡说“在保靖这个国家级贫困县修一条路补一家都要价350元,终于知道不是政府不修路,是太难修路,这样光征地费都要好几亿?”我认为你这位网友见识太浅,请你到长沙走一回,问一下长株潭地区凡是被征地拆迁户人平都是补偿安置达70万元,残疾人都补的90万元,此事不假,正因为保靖属贫困县修迁清公路上级拨了十几个亿,征地花几个亿并不稀奇,此款已由国家下拔了,杜家武与省长杜家毫是同姓同辈,残疾人喊求同长株潭地区进行补偿安置,难道你们当官的能给杜家武人平补偿70万元吗?真正按国家征地拆迁补偿进行安置补偿了,你们当官的谅没有贪赚的机会了。
2015-07-08 13: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