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书
我叫张宗春,原籍澧县当市人,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回家乡金罗镇(原中武乡)草堰村植树造林,承包荒山400多亩,栽种速生桉树,由于年年受灾、受冻、损失惨重,于今年3月到县林业局已申领了砍伐手续进行生态轮伐,现已正在砍伐运输中,现任草堰村支部书记陈明生在我运输过程中百般阻碍,进行拦车不让过,堆土阻路,使我无法进行正常的砍伐运输,甚至威胁我的人身安全。
我在2009年承包荒山开发时与草堰村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中明确指出,草堰村有义务在我承包期间提供4.5米宽的道路畅通,不得以村委会换届为由加收任何其它费用,并由当时村支书刘世平签字,村委会盖章。现在村支书陈明生无任何理由要我交2万元过路费,还扬言村里修路时要我交6万元,不然就不让我砍伐运输。造成以上事情的真实原因是:在今年3月份,现任书记陈明生要求我把树木卖给他的合伙人袁平南老板,我没有同意,影响了陈明生的即得利益,因为当时我已与别人签订了销售合同,现任支部书记陈明生要求我与别人毁约,与他的朋友袁平南签订购销合同,这种强买强卖的村霸行为,我坚决不不同意,结果出现了各种打击报复现象(此事可以调查)
陈明生于2016年4月8日下午1:30左右,于当市至金罗的县道上公然拦截我运输桉木的车辆时长达2个多小时,后因本人报警及当地老百姓劝阻后才放行。事发后我到金罗镇政府向政府工作人员反应过此事,但一直没有处理。
事隔4日后,陈明生于2016年4月12日中午,再次调用大型铲车将我承包的山附近的道路全部用土堵死(附图片),至使我运输全部受阻,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当地老百姓出行带来极大的不便,民愤非常之大。堆土阻路之后,我多次向镇政府领导反应情况未果,迫于无奈,我于2016年4月13日中午再次拔打110报警电话,原中武乡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并将我与陈明生约至草堰村村部了解事发原由后,责令陈明生立即将他所堆的土方全部移除,并明确告知以后再不能出现此类堵路阻工现象。但陈明生予以拒绝。
陈明生这种行为,我认为已触犯了我国相关法律,希望有关司法部门给予严惩,追究陈明生的法律责任。陈明生作为一名共产党的村支部书记,已经严重违反了有关党的纪律,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希望地方政府及纪检部门予以查处。
陈明生这种强买强卖村霸行为的村官,令我作为回家乡投资、植树造林造福家乡的公民感到心寒。希望各级政府领导给我主持公道!!!!!
申诉人:张宗春
2016年4月13日
联系电话:13974209488
今天,村支书陈明生再次开来大铲车公然把乡村公路给挖断,造成村民出行极为不便,村民怨声不断,如此恶劣行为,严重违纪违法难道就没有部门管一管吗?政府何在,天理何在?
2016.4.14 张宗春
笑话,党纪法规就治不了一个村书记?澧县是怎么啦!!!
桉树就不适合在我们这里种植,简直就是抽水机,破坏当地生态。
本人张宗春,在与村支书陈明生纠纷一案中,澧县金罗镇在镇党委政府的协调下,迅速做出反应,已圆满地解决问题,于当天上午恢复了道路畅通,我在此声表感谢!!!
本人张宗春,在与村支书陈明生纠纷一案中,澧县金罗镇在镇党委政府的协调下,迅速做出反应,已圆满地解决问题,于当天上午恢复了道路畅通,我在此声表感谢!!!
2016-04-15 01: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