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0号新宁县大兴路两门面大火那天,本人老婆在附近不慎被盗手机一台,然后立即报警,通过手机防盗系统查到嫌疑人身份信息,并递交给派出所,派出所经查实嫌疑人身份证,得知其姓名地址,并去过嫌疑人家里。派出所回复我去过几次,嫌疑人都不在家,然后案件不了了之。2017年4月4号,本人家里被盗,丢失若干金器首饰以及现金等财物,本人立刻报警立案,派出所来家里简单了解情况就走了,然后通过路口监控,以及本人拷贝的私人监控,(及时提供给派出所)基本锁定嫌疑人,本人再通过朋友认人,查到嫌疑人身份信息并提交给派出所,派出所还是无动于衷,最后也没答复,案子又被抛之脑后。恳请政府给予老百姓答复,真正为人民服务。感激不尽。
可能真的是抓不到,已经报案的话,派出所还是希望能够破案的。耐心等等,平时多去催催。
2017-06-22 19: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