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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人民法院三个多月不开庭审理的一份上访诉求

2018-8-31 3:52:44发布31次查看
慈利县人民法院三个多月为何不开庭审理的一份上访
上访人:王玲,女,1968年7月14日出生,汉族,初中,务农,住慈利县岩泊渡镇岩市村7组。
电话:15674402967
被上访人:岩泊渡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被上访人:慈利县体育局
法定代表人:
被上访人:慈利县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
上访的请求:
1、此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及判决;
2、如有行政干涉司法程序,上访人请求移交此案;
3、上访人依法合理得到赔偿;
4、给予上访人的一个公道。
事实与理由:
2013年6月22日,上访人的儿子周虹宇回家途中,路经岩泊渡澧水河段,由于当天正是被上访人岩泊渡人民政府、慈利县体育局联合举办龙舟竞赛,在岩泊渡河中间有一个常年通行的浮桥存在,恰好那天举行龙舟赛,把浮桥拆了,且未另设代替过河的设施,导致无法正常通行,致使上访人的儿子周虹宇与9位同学过河,不慎被水淹死,这次龙舟赛被水淹死的一起是两个人,被上访人岩泊渡人民政府及慈利县体育局缺乏安全保障措施及未尽到救援义务,事情发生后,经过岩泊渡人民政府协调,给死者方上访人补一万多元的安葬费,上访人认为不合理,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2013年7月22日提起诉讼。经县法院立案庭立案,上访人也交了诉讼费2000元,从立案那天到至今没有县法院的音讯,也没得到法律文书,上访人的亲属去过问此事在法院,而法官也没明确的给予答复,上访人认为此案为何久拖的原因在于行政干涉到司法程序,致使司法程序不能进行,建议此案移交,上访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符合立案条件,也有充足的证据可据,而县法院为什么不公开审理其理由是什么:上访人无奈,所以致笔特恳请新闻网络媒体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公正,为民伸张正义,给予上访人的一个公道为谢!

上访人:王玲
2013年11月3日
法院要么知法犯法、要么就不懂法、本身违法了还不晓得怎么回事。作为民告官的案例,按理说法院更应该重视,老百姓为了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得到应该属于自已的东西,说明老百姓开始学法、懂法,这本身就是一大进步。
我倒是奉劝政府部门、政府人员,多多学法、更加懂法。只有这样依法行政才不是一句空话,人为的案例才会逐步减少。
  您好:
对您的丧子之痛,我院深表同情。
您的诉求,将上报院领导,待研究处理后再给予您详细的处理结果和回复。
感谢您的监督。
由于该案诉讼风险评估的关系,致使立案时间较长,因此该案前期未能正式立案,与公不公开审理并无关系,也不存在行政干涉司法的情况。
经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协调后,目前该案已正式立案,案件将交由民三庭审理。具体后续开庭审理事宜将直接送达传票给各方。
2013-11-03 1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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