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5日,慈利县食品药品工商监督局给张家界家和物业公司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将君威豪苑住宅小区的电梯全部查封至今,理由是电梯未年检。
表面上一看,这是为了老百姓的安全考虑,铁面无私的执法。我认为这种执法是一种简短粗暴的执法,是毫无人性的做法。
君威豪苑的高层楼房都有15层至20层,居住人口有千人左右,请问住在上层的的老人、小孩或生病、残疾人怎么上下楼,他们还要不要生活。
电梯未年检不是业主住户的错,简单的把电梯一封了事,这是要惩罚业主住户吗?
请问局长大人:
如果你家也住在这里,家中也有老人小孩,你会就这么简单的把电梯一封了事吗?
你把老百姓的生活放在心上了吗?
难道老百姓在你心中就像蝼蚁一样,想让他活就活,想让他死就死吗?
这样的执法太霸道,老百姓不需要这样的局长!
请慈利县委政府领导关注此事,还老百姓一个公道,让老百姓活下去!
住宅小区的电梯所有权、使用权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慈利县食品药品工商监督局怎么在“查封(扣押)决定书”中把君威豪苑业主所有和使用的10台电梯,说成是“张家界家和物业有限公司使用的十台电梯”呢?你们是真不懂法吗?家和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聘请对电梯进行管理和维护,慈利食品药品工商监督局怎么能指鹿为马呢?
君威豪苑的业主向物业公司缴纳了物管费,电梯未按时年检是物业公司的过错,你们应该及时督促物业公司年检,或者处罚物业公司,或者你们主动来给电梯年检,你们怎么能用扣押电梯来惩罚业主住户呢?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慈利县执法怎能不考虑老百姓的生活呢”网帖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7年8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君威豪苑小区例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小区内10台乘客电梯全部未见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经向小区物业公司张家界家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了解,该10台乘客电梯确实到期没有申请定期检验并获得电梯定期检验合格报告,上次定期检验报告确定的下检日期为2017年6月15日,目前电梯在超期未检验状态下使用约2个月,未检验原因是10台电梯均有不同程度的故障以致无法获得电梯自检合格报告,达不到申报定期检验的基本条件。
电梯带病运行、超期未检给乘客带来严重事故隐患,威胁其人身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在综合考虑电梯的安全运行、小区全体业主出行方便及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因素后,我局在2017年8月9日向小区物业公司张家界家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送达《关于限期落实电梯安全管理的公告》,同时在小区宣传栏及各电梯旁向全体业主进行了公告,责令电梯使用单位张家界家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七个工作日内(2017年8月18日前)全面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迅速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否则电梯将予以查封。
8月21日我局在复查时了解发现该小区10台超期未检验电梯因电梯维修费用等原因逾期仍未整改,形成重大事故隐患。8月25日,为消除隐患,保障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下达的《关于限期落实电梯安全管理的公告》期限,我局经向县政府汇报对君威豪苑小区10台电梯全部予以查封。
慈利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9日
慈利县食品药品工商监督局:
君威豪苑的电梯是我们出入的基本设施。
家和物业公司收了物管费,却未尽到电梯维护和年检的责任,作为政府的监管部门,你们应该及时督促物业公司对电梯进行维护和年检,对物业公司罚款、停业都可以,怎么能简单的封掉业主住户的电梯呢?
明明是物业公司和你局没有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现在却成了惩罚业主住户,让老人、小孩、病人、残疾人出不了们,岂不成了你们郎中斗法,病人吃亏吗?
再说,你们执法对象也搞错了,电梯的所有权、使用权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你们的“查封(扣押)决定书”上写的却是“张家界家和物业有限公司使用的十台电梯”,物业公司只是电梯的维护管理者,你局连执法的对象主体都搞错了,执法岂能有效?
你局把电梯一封了事,家和物业公司的人办公在一楼又不需要使用电梯,你局就是把电梯封三年,对家和物业公司的人来说也没什么关系,可就是苦了住在上层的业主住户。请问你局打算惩罚业主住户多长时间?一个月?一年?
请慈利县食品药品工商监督局正面回答!
君威豪苑全体业主住户
“你们执法对象也搞错了,电梯的所有权、使用权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你们的“查封(扣押)决定书”上写的却是“张家界家和物业有限公司使用的十台电梯”,物业公司只是电梯的维护管理者,你局连执法的对象主体都搞错了”。这说明执法人员素质差,主体都搞不清楚。
慈利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是三局合一的,有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如何执法,搞不清对象的执法者,扣留物资不开扣留手续就强行将经营者的货物拉走的执法者大有人在。滥执法现象非常严重。希望这些执法者多学习法律法规,按程序执法。
2017-08-27 09:4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