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今年8月份在湘雅附二因肝硬化做了肝移植,费用为60多万元,9月初出院回家疗养,因移植病情特殊,必须每月到长沙附二复查,县因排斥问题需服用抗排的药物,第一年费用为10万左右,第二年5万左右。永州有三个做过移植手术的移友,都办理了特殊门诊,每季度可报销2万元左右,根据个人情况不同, 所批费用不同,但是去双牌县医保中心,办理特殊门诊时被告知不能办理,双牌县没有肝移植这个项目。因此转道去永州医保中心,回复:这个属于双牌县财政开支, 找当地医保中心解决。请问特殊门诊本来是为了重病的减轻开支, 怎么就到 我妈妈这里就办不了了呢?难道真的需要上访才可以有办法解决吗?
因本人对医保政策了解不够,因医疗费用高,本人过于心急,过于冲动,忽视了申报所需的程序及相关资料,在没搞清楚政策的情况,就将此事发布在红网上,在此深表歉意,以后一定加强学习,不走极端,杜绝出现类似的情况。
2017-10-27 13:3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