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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南湖新区居民百次上访无人问,受难百姓该找谁?

2018-8-30 15:32:50发布85次查看
我是湖南省 岳阳市 南湖新区 龙山管理处 龙山社区 中桥组居民杨姣兰.请原谅在您百忙之中我还冒昧打扰.对此非常抱歉.
这已经是给您写得第三封信了.每次都给打回本地方进行办理.可仍未被市.区等各位领导重视.所以无奈之下只能再次打扰.
本人杨姣兰.女.汉族.1973年6.23生于湖南省岳阳市南湖新区龙山社区中桥组.祖辈务农.生活极其艰辛.由于本人年少无知被拐卖之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大刘庄卖与村民刘东渠为妻(非合法夫妻.未办结婚手续).并于91年和92年产下两儿子.97年刘东渠因故意杀人罪被押收监获无期.先仍在河北省会石家庄监狱服刑.之后我便带着两个小孩背井离乡回到朝思暮想的原籍地湖南岳阳.即使回到了自己的娘家.因为带着两个小孩仍尽受磨难.受人排挤.无人问津.父母已老.并且也已离异.父亲本就残疾.却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无奈之下便自己租房.带着两个小孩安顿了下来.自己省吃俭用打点工钱全都用在了孩子的身上.自回来到今天16年了.未曾找政府要过任何补助.也不愿意给政府增添任何麻烦.一直坚持做一个遵纪守法支持政府工作的人.可如今呢.因为自回来之日起租房至今其间还到处搬家达十余次.我们早已无力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如今两个孩子已经长大.因他们读书少体弱多病.经济来源也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我自知能力有限却也遭受着人世间之苦难.从2000年起按照程序向本辖区部门领导提交建房报告和帮助.至今未得到任何实质性的结果.无低保.无救助.无房住.今年下半年由于房东要房我们娘仨被赶了出来.在自己土地上搭了个棚子居住至今已经数月.秋去冬来.天寒地冻.四面寒风飕飕.寒气钻心冷啊.却也只能听天由命.天天只盼能晴天.天天只盼风能停一会儿.害怕风雨来了夜夜不敢眠.
请领导们帮帮我们吧.难道这就是遵纪守法的公民所应该得到的吗?这就应该是弱势群体就活该历经磨难饱受苦难的吗?我理解政府.理解并支持各位领导的工作.但我不理解领导们的字面意思与现实的差距竟是如此之大.真的是让老百姓寒了心呐.人民政府是为了人民呀.我们是多么的支持和信任啊.如今确是有苦无处说.有冤无处申.有难无人帮啊!
求采访联系电话18773006132
龙山管理处关于杨姣兰诉民情的回复
  龙山管理处已阅此帖,对该舆情相当重视,责成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综治办、民政办共同就该舆情再次核实,现回复如下:
杨姣兰于2015年9月11日到岳阳市市政府上访,反映“南湖风景区被拐卖离异妇女15年无处容身”,后又多次向区信访办和市信访局反映个人问题,于12月29日再次以网友“岳阳难民”身份在红网百姓呼声发帖。
经调查,杨姣兰,女,身份证编号为43060219730623xxxx,龙山社区中桥组居民,17岁被拐卖至河北省临西县大刘庄村,卖给村民刘东渠,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情况下与他同居,并生育下两个儿子,后丈夫刘东渠因故意伤害犯罪入狱,被判无期。杨与刘办理了离婚协议后带着小儿子投靠娘家(小儿刘芳仁,男,身份证编号为13053519921218xxxx,户口所在地为龙山社区中桥组,在岳阳电大读书暂未毕业),娘家父母早年离异,父亲杨昌厚(43060219481124xxxx)年近七旬,行动不便,跟儿子一同生活;母亲吴平桂租住在岳阳县麻塘镇,家庭生活均比较困难,两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杨姣兰本人在龙山社区无房产,一直租住在龙山社区。近年来曾多次要求在社区内建房,但因为龙山社区一直属于核心景区,不能建房,现又列为征收拆迁范围,不允许新建房屋。社区考虑到她家实际困难,希望通过申请廉租房解决住房困难,又因她本人条件不符申请未果。她曾多次向居委会、管理处、区、市各级反映无住房问题,但按政策无法解决。
杨姣兰,在贴文信访件中自诉的不幸遭遇与15年来母子俩靠租房居住的情况基本属实。其不幸遭遇,管理处深感同情,同时也作出过诸多救助努力,但都只是短效的,很难从根本上使其摆脱贫困。对于她15年申请建房未果一事,原因如下:
1、杨姣兰本人户口一直在龙山社区,她与丈夫离婚是2013年9月;离婚判随的小儿子刘芳仁,其户口到2013年9月后才随母迁入龙山社区。
2、母子俩搬回龙山社区是2000年,自2000年-2013年共计13年,期间按照农村习俗,杨女士及儿子还是河北人(其丈夫地),况且并未正式离婚,甚至还有搬回河北的可能,因此其建房申请确实不能受理。更何况此13年期间杨女士的家庭确实特别困难,加之亲朋状况一般,无资金建房,根本不存在基层组织故意刁难、推诿等不良事实。
3、2013年至今,市委市政府和区工委、管委会对龙山社区全境景区的强制保护十分重视。为遏制景区内违建势头,出台了铁腕禁违拆违治违的政策措施,全面禁止新建百姓住房,并把民生住房需求引导到申请市内廉租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方向。但对于申请廉租房或购买经适房的,其对象按照房产、民政部门的政策口径,其前提则必须是低保困难户,而杨女士恰恰又不是低保户,其中未办低保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所需的材料、相关证件证明、尤其是群众的民主评议方面不过关,据反映她本人的勤劳苦做、自强拼搏精神不够。
针对以上情况,管理处已从以下方面对其进行关爱救助:
1、管理处领导非常重视,指示管理处民政办和龙山社区负责人抓紧帮助杨女士就近联系租住房,租金由民政办向上级申请临时救助解决,已实行一次临时救助500元。
2、民政办再次低保入户调查,审议结果为杨姣兰家庭人口三人,两个儿子都已成年,家庭人员均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无老幼病残弱等致贫因素,不符合低保办理条件。
3、在以后的农民转移就业培训上,优先照顾杨女士母子俩,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使其加快脱贫步伐,过上小康生活。
特此回复!
龙山管理处
二0一六年元月五日
2015-12-29 21: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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