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禾亭镇新龙岗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家才,于2007年10月,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及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将本村茶林地,村民农作物种植地以及荒草地共计4500亩承包给“永盛林业开发公司”(其法人代表欧阳晓林已判刑),并签定《林业用地承包造林合同书》,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35200.00元,并经过宁远县公证处公证,由宁远县禾亭镇人民政府、宁远县林业局禾亭林业站、宁远县禾亭镇新龙岗村、永盛林业开发公司法人代表欧阳晓林四方代表签字、盖章。合同签定后,永盛林业开发公司支付宁远县禾亭镇新龙岗村原村党支部书记黄家才人民币:120600.00元,合同书经过宁远县公证处公证后,永盛林业开发公司支付宁远县禾亭镇新龙岗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家才剩余合同款414600.00元。共计支付合同款535200.00元。
2007年底,宁远县禾亭镇新龙岗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家才伪造一份与永盛林业开发公司签定的《林业用地承包造林合同书》提供给村民,并伪造合同金额为:90000.00元整。以此合同金额向宁远县禾亭镇新龙岗村会计黄宏元转交90000.00元的林地承包款,计入本村收入账目。真实合同与伪造合同之间的差价共计:535200.00元-90000.00元=445200.00元则被原村党支部书记等人侵呑、贪污、据为已有。村民对此非常愤怒,在此后的几年里村民多次自发组织去永州、宁远县等地上访申诉,向永州市纪委、宁远县纪委呈送宁远县禾亭镇新龙岗村原村党支部书记黄家才的违法、贪污、侵呑集体财产的举报事实材料。
2016年4月,宁远县林业公安局工作人员将禾亭镇新龙岗村与永盛林业开发公司所签定的真实《林业用地承包造林合同书》复印件送达到宁远县禾亭镇新龙岗村,案件真相浮出水面。在此之前宁远县纪委已介入本案件调查,冲破“保护伞”的重重阻力,辗转多地调查取证。查实了宁远县禾亭镇新龙岗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家才伪造《林业用地造林合同书》,贪污侵呑集体财产445200.00元的确凿犯罪事实。
从宁远县纪委查清犯罪事实至今已过去近两年,犯罪嫌疑人没有受到任何处罚,逍遥法外。同时宁远县纪委受到该案件“保护伞”的重重压力,迟迟不敢立案进入司法程序,忽悠上访村民。借口犯罪嫌疑人健康因素、追诉时效等问题,属于典型的严重渎职不作为行为。
中央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打掉贪官“保护伞”,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面对十年的上访村民,请宁远县纪委及相关部门给禾亭镇新龙岗村村民一个交待!
你想下,一个村官有这么胆大吗?后面的利益链条多长,请查明给大家一个交代
纪委,哈哈。
县城上游,冷江河上游支流。
为什么宁远县的贪官那么多没有人管,清水桥镇原来的村官更加厉害举报了也没有人管。
抓去坐牢
关于我们举报镇财政所及镇纪委协助陈小波做假帐的事,你们在短短的一天时间24小时就回复没有问题,这个非常值得怀疑。二是你们调查陈小波的事情那么多与陈小波没关,更值得怀疑,我们全村人民敢拿性命担保敢和镇纪委及县纪委公开在网上或请媒体公开晒证据来证明是否有贪污犯罪行为,如果真没有,我们全村人认命,如果有,你们自丢乌纱帽!
宁远县的各部门是呈坍塌式的集体腐败,不是非法征地,就是行政不作为。欺上瞒下,知法犯法。跪请党中央派专案组下来严查,还宁远县百姓一个青天!!
2018-05-22 22:4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