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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奇家岭派出所办案不作为,恶霸伤人被庇护

2018-8-30 8:02:19发布45次查看
岳阳市岳阳楼区公安分局奇家岭派出所副所长高斌社区民警刘争仁在办案期间有严重渎职不作为和保护黑恶势力行为,举报如下:
事实与理由:我叫刘信忠在湖南理工学院东南交界合法经营一书店。2016年6月1日晚9时许,奇家岭社区肖家组居民李某故意把车停我店正前面影响我正常经营,不听劝告反而呼唤其父及两叔叔并电话纠集黑恶势力多人对我父子围殴大打出手,黑恶势力手持长约40cm特大砍刀将我儿部砍裂,闭合性颅脑损伤、脑震荡,至今还留有后遗症耳聋耳鸣视力模糊等, 我被按在地上多人拳打脚踢,打断五根肋骨全身多处受伤。(社区监控和公安治安电子监控a301284可查证全过程)。案发时有好心人报警,刘争仁与另一位民警赶到现场,当时围观人群都还没有离开。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典型的黑恶势力有计划有预谋有组织的寻衅滋事。
办案过程中渎职不作为保护黑恶势力行为如下:
1, 不及时受案,6月1日晚发生的事件刘争仁当时出警赶到现场,围观的人群都没有散开案件非常明了,6月3日下午在我儿刘盟强烈要求之下刘争仁和我儿一起查看了监控,监控管理员一口就指认出挥刀犯罪嫌疑人刘某,我儿当时要求拷贝监控视频,刘争仁说案件非常严重不让拷贝(有录音材料),明知案件性质恶劣但就是不及时受案,直到7月15日我才收到湘警网受案通知,可查案件编号核实。不及时做问询笔录,6月2日上午我父子主动到派出所请求办案,当时对我问询笔录都没有做一个,事后好多天才补上问询笔录。
2,包庇犯罪,除去李某本人及其父叔叔四人以外,李某还电话纠集了与本案毫不相干的社会上黑恶势力多人,携带管制刀具作案,属典型的黑恶势力寻衅滋事犯罪,但刘争仁在办案过程中对嫌疑人不采取任何措施和手段,没有滞留犯罪嫌疑人,没有收缴作案的刀具。更谈不上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其理由是李某系本地人又有人做担保,李某家还有两栋五层楼的房子在那里人跑不了。(事后我请求高斌调取李某6月1日晚通话记录证明其电话纠集这一犯罪事实)
3,强迫我父子接受寻衅滋事案件一定要当民事纠纷案件和解, 办案过程中刘争仁受赵某之委托强迫我父子接受民事和解(赵某系李某姨父,现任奇家岭社区干部),还声称要走法律程序你就躲回华容老家去,如果对方再要打死你我可管不了,我不能天天来保护你,还说不接受和解就把我拘留,威胁和恐吓用尽手段。不接受和解就不给医疗费,至今没有给一分钱医药费。
4 不予立案。开始是刘争仁不开介绍信不让我做法鉴,指定到三医院做法鉴又不让出法鉴报告,出法鉴报告也只能出轻微伤。我多次到市公安局找督察在其督促之下7月6日才重新开介绍信让我做法鉴,7月6日岳阳市平安司法鉴所定法鉴报告为轻伤二级 。7月7日法鉴报告送交奇家岭派出所。因李某不采信法鉴报告需要重新鉴定,岳阳楼区公安局开出介绍信要求到更高级的地方重新轻伤伤情鉴定,并要求在7月12日之前把重新鉴定结果送到岳阳市岳阳楼区公安分局,高斌和刘争仁我行我素对楼区公安局的指示不理不采,7月26日又强迫我接受民事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于是高斌和刘争仁勾结岳阳市平安司法鉴定所于7月27日偷换概念,以6月1日没有查出骨折,5日后才发现骨折,对方不采信为理由,撤销我的法鉴报告,高斌签字同意撤销法鉴报告,其实这个法鉴报告李某早在7月15日之前就已经签字不予采信,也就是说不采信在前,撤销在后。一开始是没有法鉴报告不予立案,我有了法鉴报告,然而就想尽办法勾结平安司法所撤销法鉴报告,还是不立案。事后以没有法鉴报告为理由迟迟拖延不予立案处理,时至今日四月有余还没有立案。公安部对受案立案作出规定 :行政受案一般不超过1天,行政案件受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受案期限不超过3日。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不知道我这案件复杂到什么程度,请高斌刘争仁说出四个月都不予立案的理由。你们办案是否还受公安部法律法规约促?
5, 偷换概念不让我做法鉴。2016年7月15日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出具岳市公楼(奇)行聘字(2016)第0623号鉴定聘请书,要求对“刘信忠轻伤伤情重新鉴定”高斌和刘争仁以种种借口和理由迟迟不让做,为此我上访到岳阳市政法委,岳阳市公安局,岳阳市岳阳楼区公安分局,2016年8月19日才不得以带我去湖南省人民医院法鉴中心去重新做法鉴 ,同时通知李某前往,李某方一共去四个人,李某方在湖南省人民医院法鉴中心提出种种无理要求,万般加以阻扰,本来去是鉴定轻伤伤情的却偷换概念,改为要鉴定受伤时间,湖南省人民医院法鉴中心的主任说:打断五根肋骨属轻伤二级到哪里都不会有异议的 ,你要我鉴定伤情这个很简单,但你要我们鉴定骨折损伤时间,这个事神仙也难办到,我们技术条件有限不予受理,回执上也是写的这个意思,可查阅奇家岭派出所出具的“穿越时空的行聘文书”。2016年7月15日出具的行聘文书,要求在2016年7月12日前将鉴定结果交到公安局,由此可见高斌刘争仁办案的态度,视本案为儿戏。
6,办案过程中高斌极力为犯罪嫌疑人作无罪开拓,断几根肋骨就是一点点小伤,喝点骨头汤,休息几天就没事了,不一定要按轻伤办案,国家的法律也太严格了,这点伤跟本就不应该定位轻伤,也不应该负刑事责任。9月中旬岳阳楼区公安分局法制办要求对我轻伤伤情作重新鉴定,高斌坚持不开介绍信不作处理 ,飞扬跋扈口口声声 “你去告我,我姓高”,不管你告到什么地方最后还是我处理,我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你能怎么样。(有录音材料)
以上事实请求核查,强烈要求:1,查处高斌刘争仁渎职、行政不作为、保护黑恶势力的行为, 消除恶劣影响,重新树立人民警察正派形象! 2,尽快立案查处2016年6月1日黑恶势力持刀寻衅滋事案。
此致
举报人:刘信忠
电话:13807300379
怎么动不动就拿刀砍人,一个小小的停车问题也能闹成这样!!
岳阳市二医院ct报告
岳阳市平安司法鉴定所法鉴报告
岳阳市平安司法鉴定所法鉴报告
2016-10-21 11: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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