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安化的税费何时减负

2018-8-30 3:45:39发布45次查看
安化县本来就是个贫困县,前两年出台政策说减负,税费统一由国税部门收取,我们以为会减轻负担了;没想到国税照样收费(一点没减)不说,地税也没过多久插进来又收税。我是做宾馆服务行业的,现在随着一些人盲目投资宾馆,僧多粥少,经营惨淡,房租、水电、工资(十来个人),还有其它预测不到的开支,很多宾馆难以经营下去了,好多家不要转让费想脱手都无人接手(收入不够支出);在此:恳请有关部门体谅一下我们的实际困难,适当减免我们的费用。谢谢!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安化税收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获悉。对于您所提出的问题,我局第一时间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就您所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您网贴中所说“前两年出台政策说减负,我们以为会减轻负担了”的问题。在营改增之前,您缴纳的营业税税率是5%,再加上其他地方税费,综合税率是7.06%。营改增之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所缴纳的增值税征收率是3%,再加上其他地方税费,综合税率是4.86%,纳税人的税费负担得到了切实减轻。二是关于您网帖中所说“(宾馆行业)税费由国税部门征收,没想到国税照样收费(一点没减)不说,地税也没过多久插进来又收税”的问题。自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后,您所从事的宾馆行业由原来主要缴纳营业税改为主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由国税部门征收,而个人所得税、水利建设基金以及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则仍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三是关于您网帖中所说“恳请有关部门体谅一下我们的实际困难,适当减免我们的费用”的问题。国家对此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如个体工商户月销售(营业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不征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月销售(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下的,不征教育费、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我局已根据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落实。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也将进一步强化税收政策宣传,畅通和纳税人的沟通渠道,帮助纳税人熟悉和掌握相关税收政策,营造和谐的征纳关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对于有关税收政策的疑惑,欢迎您拨打我局纳税服务热线0737-7865163进行咨询。同时也欢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局税收征管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7-7865162。
  安化县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29日
2018-03-27 12:33:43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