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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沙塘湾办事处交通肇事案,办案交警不负责

2018-8-30 1:11:04发布34次查看
尊敬的李书记您好:
我是沙塘湾办事处柳溪村人。2016年3月13日我家小孩被人开车撞倒后逃逸,肇事者根本没有踩刹车,现场也没有刹车痕迹。事故是下午7点发生的,当天晚上交通警察说明天会找到肇事的,第二天上午9点30时,一位好心的奶奶来现场告诉我说是一台面包车撞的,我们立即去交警队,把情况反映给他们。11点时肇事已经被带到交警队。我们要求交警队办案队长给肇事者做酒驾测试。交警队回复是:他们会办好,不要你们告诉我怎么办案。后来,案件快到检察院时,办案队长又说:你们的案件不需要请律师,也不需要提交证据,因为是公诉案件。到一审时,我才知道,错过了,办案队长把肇事者的责任小事化了。在冷江法院审时,肇事者在公堂上假话连篇,可判决书上却说肇事者到案后认真交代。并把这作为从轻判的依据。赔偿方面法院也判的太不公了,理由有,1,湖南省在2016年2月就取消了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统一为居民户口。2,我们生活在开发区中心区域,我们的经济来源于城市,3,我家的土地早在2014年前全部被政府征收,我们一个组的土地全部被政府征收了。可法院却只按农村户口赔偿。望领导为我们平民百姓主持公道,让肇事逃逸得到应有的 惩罚。
如果是在北京工作,那就是北京户口的标准?
对赔偿不满意,怪交警不作为,怪法院判轻了。。。
我也觉得肯定是对赔偿不满意。。。额
这是对赔偿不满,可以与当事人协商解决,与公安机关无关吧。
2017-03-05 13: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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