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人蔡建高,湖南益阳市赫山区帅家村袁家村民组村民。本人于1981年经帅家村袁家村生产队批准,在自留地上建有三间砖混机构房屋,与母亲一直居住。2013年龙岭工业园征用袁家村集体土地,实则给宇业房地产公司搞房地产开发。本人房屋及自留地、自留山在征地红线内,工业园即不发征地拆迁公告,又不与信访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也不做出补偿行政决定,在未给信访人房屋任何补偿的情况下,于2013年12月25日,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将信访人母亲(当时82岁)拖出房屋,并知调来挖掘机,将信访人房屋连同房内财产,自留山的竹木一起铲平,造成信访人房屋财产、室内财产和自留山、自留地上农作物等直接经济损失278363元,当时情形惨不忍睹。信访人认为:龙岭工业园的暴力拆迁行为,违反了国务院2011年1月19日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此,信访人多次向龙岭工业园提出赔偿申请,无奈国家法律法规在这些基层政府官员眼中形同虚设,尤其在征地拆迁中,基层政府官员更是肆无忌惮,尽管信访人跑断腿,磨破嘴,龙岭工业园各部门推诿、扯皮、懒政不作为,对信访人的合理诉求不理睬,不解决。信访人特提出要求赔偿请求,望予解决。
我因合法权益起诉了我们村委,自起诉后,我们家的狗被人毒死了、没过多久鸡也死了、昨晚鱼塘出水管又被人砸坏了,几千块钱鱼跑完了,接下来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2017-05-24 11:3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