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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桃花源镇楠竹村村民请求政府归还土地

2018-8-29 13:57:40发布34次查看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向如亮,家住常德桃源管理区桃花源镇楠竹村十组,现有一事向各位领导反映,希望得到领导的切实处理。
我有大约一亩茶园在一九九二年被当时的油籽加工厂改为茶厂扩大厂房时占用,茶厂属于政府产业,但其当时并没有给我置换土地,也没有征用手续,仅仅支付了我父亲一百元的青苗费。直到二零零零年又将茶厂变卖,但土地并没有被售卖,至今政府没有归还我土地,也没有给予我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于是二零一三年三月我去镇政府寻求协商处理,希望能够补偿我二十年来的损失并将我的土地归还,政府领导两次到我村了解情况,确认情况属实但至今未予以解决。我希望各位领导能了解民意,倾听民众的心声,解决好民众的诉求,及时处理民众的难题,补偿我的损失,归还我的土地,还我一个公道。
我申诉以几十天了,一直无人取理,求解决。
征收的时候都有签订协议的,如果还没到年限茶厂关闭了,这片土地就被公家收回了。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我区已受理,处理结果将及时在网上回复。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
2110220563 网友:您好!
据查,原龙虎乡地处楠竹村的茶厂于1992年因建库房需要,征得向如亮之父向士元同意,占用了一垄半(约0.2亩左右)茶园地,当时给予了100元补偿,因此之后土地使用权发生了变更。如向如亮对使用权有异议,建议申请土地仲裁程序依法解决。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
2016年9月29日
区领导,
当时给予的是100元是青苗费,而不是土地补偿费,而没有任何补偿手续,难到0.2亩就只值100元钱吗,更何况当时是最好的茶林,
到现场可看一亩多茶园几乎没有了,难道就只有0.2亩吗?不管当时战用多少,从建茶厂以后战用也应该由政府出面调解呀!
难到我们农民就没有说话的地方吗!希望各级领导理解农民,还农民一个公道。

2016-09-15 06: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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