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 告 书
控 告 人:慈利县国太桥乡两合口村全体村民
被控告人:吴杨峰(现任两合口村村主任)电话:15074438217
被控告人:卓志其(现任两合口村村党支部书记)
控告事项:
1、要求立即查封村务帐目,彻底清算并追究两被控告人贪污公款的刑事责任。
2、要求两被控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返还我们林地林木转让款、救灾款及其他集体经济公款和林地林木的山林使用权证书。
事实和理由:
我们村十多年来一直由两被控告人和前任村长麻绍业三人执掌村务集体经济帐目、经济收支大权,无视群众,实行独裁,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儿戏,我行我素,贪享集体经济据为已有,从未公布帐目。乡政府干部百般包庇,我们在何处伸张正义?
控 告 人:慈利县国太桥乡两合口村全体村民
受委托人:吴贤立、吴世民、杜登奉、杜登权、杜方球
2013年8月18日
据了解,该乡正在核查有关情况,不久将有回复。
我坚决村代表的维权行动 首先村民联名书状,要求召开村民大会,罢免吴村主任职务,要求乡党委罢免卓的书记职务,书状公安机关,对其二人的违法行为立案侦查。
二吴,三杜,我支持你们的行为,希望你们站稳自己的脚跟,村民的眼睛在看着你们
如果吴、卓二人存在违法事实,村民有两件事需要做:一是罢免吴、卓二人的职务。二是书状在公安机关立案,追查吴、卓二人的刑事责任,我看吴、卓二人的行为已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希望你们代表村民,开展好维权行动。不管有多少阻力,相信天空永远是晴朗的。我在支持着你们。
昂首挺胸,伸张正义,用法维权,任何人的力量都不可能大于法的力量,否则法律的权威何在?
先可以罢免村主任的职务 只要有证据证明村干部有违法行为 并有五分之一村民联名同意 就可以向乡政府提出书面罢免申请 罢免村干部的决定权在村民 而不是乡政府
如果乡政府迟迟不给答复,我看只有采取下一步行动
现在慈利国太桥财政收支严重不透明化,政策严重不下达到人民群众,建议严查政府无能混日子的官员,最好是彻查到村
2013-08-18 13:5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