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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淞北地厅部分原承租户恶意诬蔑株洲百强制公司的声明

2018-8-28 18:06:40发布31次查看
关于淞北地厅部分原承租户恶意攻击诬蔑株洲百強公司和公司领导的声明
2011年,芦淞老市场群11个市场被公安部挂牌列为消防隐患重点单位,湖南省政府负责督办整改。2012年开始由株洲市及芦淞区两级政府负责监督实施隐患整改,成立了芦淞市场群消防隐患整改指挥部。2014年前其它市场和我市场其它楼层均已基本完成整改,唯独剩下我市场地厅因少数几个闹事者阻扰而无法实施整改。为此我公司几十次做他们的工作,要求他们配合我公司把消防隐患整改好,他们都是吵架对抗不配合,还威胁、阻止他人不能与我公司协商整改的事宜。因此我市场多次被市区两级政府点名通报批评不配合隐患整改。2014年市区两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再次多次下通知,要求我公司务必于2015年3月10日前全面完成淞北地厅消防整改任务,否则将被关停。由于地厅几个闹事者为了达到自己的无理要求,组织闹事搞对抗、从中作乱,导致地厅消防改造到2015年春节期间才开始进行。
在实施改造前,自2014年2月开始我公司多次釆用通知、登报纸、公告、短信等方式,对每户进行了通知告知,请他们来公司在新的规划图纸上选摊位,但这少部分人仍是对抗吵闹并置之不理。2015年2月26日、27日等时间,由市场管理局组织,在市场管理局刘军副局长、周主任、刘洋等人及建宁派出所刘柱副所长、肖磊警长主持下,要我公司人员带着图纸在市场管理局二楼会议室再次公开请他们选取摊位,当时有我公司领导杨秀峰、杨建军、吴剑、刘民选、冯敏、周纯、郑曾斌、杨付根等人参加。但他们还是无理取闹、蛮不讲理、拒不配合,而且还四处造谣煽动,威胁、阻扰以前选过摊位的摊主和少部分没有选摊的人前来选摊。
淞北酒家地厅共计47户,其中有30户左右在实施改造前已同意改造,并在新的改造图纸上签字按手印选取了摊位、交纳了改造费用。蔡小云等少数几户为达到个人目的,无理取闹,阻止市场的正常消防改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我公司己向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变本加厉,组织人员到处无理上访闹事,并通过网络和其它的手段制造不实舆论,到处造谣,对我公司及公司领导进行诬蔑、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
一、关于淞北市场地厅情况介绍
目前的淞北地厅由三个部分组成
1、安发地厅;
2、地厅童服市场;
3、淞北酒家地厅:原属芦淞区物资总公司,百強公司是物资公司改制而组建的新公司,公司老股东都是物资公司职工,百強公司受物资公司的委托全权经营管理物资公司的一切资产。现淞北酒家地厅只占整个地厅市场的三分之一,共有47个承租户。
关于这次消防及市场整体改造,原承租户签字同意按新《消防及市场整体规划改造方案》实施改造的有30户左右,并都交了改造费。按照合同约定,过半数承租户同意市场方就有对市场重新整体规划、装修改建摊位的权利;如不配合,公司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收回摊位。我公司启动这次改造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更何况消防改造具有强制性,谁都不能阻止。
二、关于淞北地厅市场整改涉及消防部门审批同意的问题
1、芦淞市场群11家老市场改造没有一家是征得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才实施改造的,因为老市场有诸多先天不足的地方,政府和消防等相关部门只是要求需整改的市场,按千府设计院的初步设计方案做深化设计,再向消防部门报备。我公司完全是按照此要求做的,同时进行了报备(详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网上备案受理凭证,备案号430000wsj140007653);
2、淞北地厅由三个产权单位组成,原来各自为政,且结构复杂,隐患更加严重,改造难度大。对此,我公司对这三个地方的消防和市场摊位统一进行了新的布局规化设计。整体规化布局设计无论是对消防隐患的整改,还是对市场的繁荣等都有极大的好处。这一举措是绝对正确的;
3、芦淞市场群消防整改指挥部委托千府设计院设计的消防整改方案只是一个初步方案,我公司请了三家具有资质的设计院做了整体深化设计,并出具了盖章签字、负法律责任的设计方案。
三、关于西北口的通道调整到东面的情况说明
新的设计方案,就西北角通道进行了调整,将原严重影响市场形象且无人行走的西北角通道调整至市场东面,通道由原来的1.2米加宽至1.7米,加上原有的1.8米,通道加宽至3.5米,千府设计院对通道的要求是总宽度不低于5.9米,而我们现在地厅的通道实际总宽度达到了7.4米,在符合我国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下,通道位置的设置市场方有这个决定权。淞北市场地厅消防改造是形势需要,也是政府强制要求的,不可能因为几个闹事者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停止不改。
四、关于淞北地厅增加部分摊位的情况说明
我公司利用原闲置弃用的空调机房隔道位置【20多米长,2米多宽】改造新增了部分摊位,这是市场方的基本权利。
五、关于原来地厅收取2、3万元设备设施改造费用的问题
公司早在收费时就明确该费用主要用于设备设施(主要是空调系统、变压器系统等四大系统)的更换,目前这几项工程都已按时完成并早已投入使用,收取的这点费用对于整个改造工程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六、关于给这些闹事者安排摊位的情况说明
我公司并非像这些闹事者谣传的不给他们安排摊位,市场管理局和我公司起码有几十次请这些未选摊的原承租户来选摊。他们不来选,而且还四处造谣、煽动、威胁其他人不准来选摊。没有办法,我们只有将部分摊位重新对外招租,以保证改造后市场的正常运转。但市场改造好重新开业后,他们竟然对已选摊的原承租户及新进的承租户进行辱骂、人身攻击、甚至打砸抢夺人家摊主的货物、躺在摊位内耍赖、不许人家做生意,这些行为已严重扰乱了整个地厅市场的经营秩序。为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无奈我公司市管人员只得将无理闹事者抬出市场。
市场方不能因为他们违反合同、无理闹事就妥协,我公司必须保证其他遵守合同的承租户及整个地厅市场一百余经营户的正常经营。
七、关于少部分原承租户(闹事者)无理要求的情况说明
1、几个吵闹者的要求是摊位位置不能变、面积不能变、号码不能变,这样的要求严重违背了双方合同的约定,他们的这些无理要求也是在这次消防改造中无法做到的;
2、几个闹事者提出要把我公司在这次改造中增加的部分摊位归他们所有,我公司不可能满足他们这样无理的要求。
八、淞北地厅消防改造的历史缘由及遇到的困难
1、2010年原芦淞区商务局过局长在管理淞北市场时要搞市场改造,这帮人也是同样无数次组织闹事。其它楼层都很配合搞好了,唯有地厅这些闹事的人,有组织的搞抗拒、吵闹、上访、堵路。商务局当时也是没有办法,只好放弃,最终导致那次地厅市场的改造流产;
2、地厅的消防改造工作从2013年初就开始,由于受到这几个为头闹事者无数次有组织的野蛮阻扰而无法实施,故一拖再拖,直到2015年初才动工。我公司也实在不想去惹这个麻烦,但不做对政府和消防部门又交不了差。政府和公安局也无数次约谈我公司领导,要求不管难度有多大,有多少人闹事,都必须要把地厅的消防改造工作完成好。相关监管部门也多次下文督促我公司必须赶紧把消防改造搞好,所以真是没有办法的事,几头为难;
3、淞北地厅这地方“水深”、关系复杂,政府内部有个别人员在其中推波助澜,煽动这些人上访闹事。作为一个企业来讲这是个非常难搞的地方,要做好这个事非常艰难。
九、关于部分原承租户(闹事者)恶意攻击诬蔑株洲百強公司和公司领导的情况说明
1、这些人的无理吵闹行为由来己久,且每次都是政府和市场方满足了他们的要求才作罢,现在是越来越嚣张,形成了淞北市场里的一个毒瘤。所以,今天的吵闹是必然的,不管谁来管理都无法避免;
2、现在这些为头吵事的人还在大肆造谣、栽赃诬陷攻击百強公司及物资公司和政府,究其原因是没有达到其个人的目的,其无理要求没得逞;
十、这些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在闹事过程中采用了许多卑鄙的手段
1、到市区两级政府长期违法上访;
2、对领导实行围堵吵闹,到市政府下跪装可怜博取同情【其实这些人谁都有数以百万计以上的家产】;
3、请几家电视台来报道、搞虚假跳楼、下跪等,到处煽情;
4、无数次去堵路影响交通;
5、对淞北地厅改造阻工;
6、多次组织人员来殴打市场管理人员【2014年3月5日殴打我公司市管员易端良耳光,将市管员张果打成骨折,有监控视频为证】;
7、到处散播谣言、制造不实舆论、搞人身攻击、诬蔑、诽谤公司及公司领导甚至政府。
他们就是想借助以上这些下三滥的手段给政府施压,以达到让政府干预司法的目的,来满足他们的非法要求。他们还索取地厅其他经营户每户13000元的资金作为经费,进行有组织地对抗这次消防改造,气焰十分嚣张(每次都是如此收费,用来搞有组织的闹事上访)。
十一、这些闹事者长期违法吵闹,未得到公安机关的打击
这些人多年来无数次地违法堵路、围堵政府大门、围在领导办公室扰乱办公秩序、阻扰改造施工、打人、造谣、恶意攻击公司、个人和政府的这些行为从来没有被打击过,所以他们更加变本加厉,企图用这些方法和手段来达到他们的卑鄙目的。
如果今后都用这样的方法就能达到目的,岂不是要天下大乱?合同就是规则,只有大家都讲信誉遵守规则,才能保证正常的社会秩序,也是政府应该倡导并维护的基本正义和根本所在。
十二、我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处理纠纷
1、我公司与这少部分闹事者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均在合同中有明文约定,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书》第四条第一款和第六条第二款,明确约定公司有对地厅进行整体规划布局,重新设置、装修改造摊位的权利。公司将会严格遵守并依据双方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另外,与地厅原承租户的这个合同不是我公司现在签订的,而是2006年原物资总公司(王福生任总经理)管理市场时与地厅经营户签订的,现我公司依据原合同来行使权利,政府理应支持;
2、这些纠纷在3月份法院已经受理,早已经进入了法院的审判程序,该采取什么措施或不该采取什么措施相信法院都会依法行事。闹事者的诉求在诉状中都提了出来,合法的要求法院会支持,不合法的要求法院也不可能枉法裁判来支持,何况对判决不服还可以继续向上级法院上诉;
十三、关于这些闹事者违反合同私自转租牟利的情况说明
1、双方合同约定公司摊位租给承租户是用于经营的,不得擅自转租,而现在这些闹事者绝大多数非但没在这里经营,甚至严重违反合同的第七条第四款第4条的约定,拿着我们市场租赁给他们用来经营的门面私自转租,牟取暴利。每个摊位每年收取十多万元的转租费【而他们承租三十年交给公司的租金只有五万元】;
2、这些人每年从每个摊位收取这么高的转租费收入,养成了他们这一大帮市场吸血虫。且一边违反合同约定,一边长期不停的到市场和政府闹事、上访。我公司为提升市场经营环境,把市场安全工作管理好,要求他们按合同约定承担一小部分设备、设施更换和改造费,他们就吵闹、上访、堵路!
3、摊位的产权属公司所有,凭什么只能他们每年在市场里向实际经营户收取高额转租费,而市场方要搞改造建设、进行设备更换维护,他们却不承担分文费用?这是哪里的道理?岂不是强盗逻辑!
十四、如这些闹事者中真有经济困难的,我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关心和帮助
如果这些人当中确实是有家庭困难的,我公司承诺一定会考虑从经济方面来给予帮助。但是,我公司了解到这些人都有数以百万计以上的家产,可他们一贯都是用这些卑鄙低劣的手段来达到其目的,这种行为是可耻的。
十五、关于相关电视媒体颠倒是非、断章取义、不实新闻的报道,我公司将会依法追责的声明
这些无理闹事者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请了一些不明真相、不负责任的电视媒体,对我公司淞北地厅消防改造进行了恶意炒作、断章取义、颠倒是非的报道,给我公司造成了负面影响。我公司将会对这些恶意攻击我公司和公司领导的相关媒体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株洲市芦淞区物资总公司
株洲百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5日
上图为:2012年9月29日株洲市芦淞市场群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指挥部文件
上图为:2014年4月2日株洲市芦淞市场群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指挥部文件
上图为:2014年10月13日株洲市芦淞市场群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指挥部文件
上图为:芦淞区市场管理局转发芦淞公安分局对市场群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停业整改的请示
上图为:淞北地厅消防改造设计网上备案凭证
上图为:2015年2月4日株洲市芦淞区消防大队文件
上图为:芦淞区消防整治指挥部转发市消防支队《淞北地厅消防改造网上备案复函》的通知
株洲百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淞北市场灭火抢险再立新功
11月6日18:40分左右,芦淞市场群巨丰市场人行道边电缆沟高压电缆短路起火,瞬间烟雾迷漫、沉闷爆炸声不断响起。隔壁的淞北市场员工詹飞龙株洲淞北服饰批发大市场欢迎您!
2015-07-31 13: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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