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湘潭县河口镇古塘桥村018潭花线一沿街住户。在这次为创建文明城市与美丽乡村的活动中,河口镇对我古塘桥村沿街道路商户搭建的违章建筑予以全部拆除,而对于我二楼商户在建筑雨台搭建的违章阳台而置之不理。拆违之前就向河口镇政府规划办反映过多次,无果,曾部长在电话里就说过违章必拆,但是,八月二十四日拆违,并没有对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导致两家发生纠纷,伤及我家四人,事后派出所进行立案调查。事后,我又向镇长,安监办如实所反映事实,政府给的答复总是含糊其辞,不予以拆除!目前,雨棚上搭建的阳台做了货房,阳台悬空,负荷太重,由于建筑年久,受自然因素影响不断有瓷砖,石棉瓦掉落,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本着安全,故本人在门外设置两根支柱支撑门梁,防止垮塌,加装安全防护网。往来顾客及本人担心吊胆顾虑重重。敬请上级部门派人调查核实,根据相关政策拆除雨棚上的违章部分,还社会一处安全空间。
网民朋友:
您好,2017年8月3日,我镇对文立如、曹平知两户的红线外违章建筑和雨棚下达了限期自拆的通知书。8月11日,两户都对雨棚瓦面进行了拆除,只余下棚主架和砖混外墙未拆,请求政府帮拆。同时文家提出,在拆他家外墙及雨棚时,二楼曹家的阳台对其拆除后的门面是否负荷过重,造成安全问题,我镇工作人员回复:一是要求拆违工作人员现场拆除时不影响其结构的承载负荷;二是与曹家协商是否能拆除二楼阳台的部分建筑物。文家同意。期间,我镇工作人员3次与曹家协商,均未取得实质性的结果。8月23日,我镇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对这两户的违章建筑和构筑物进行帮拆。对于文家担忧的安全隐患,我镇工作人员组织村、镇相关部门及当时的工程队协商解决此事。
经过多方面努力,9月9日,由镇、村及原工程队的相关工作人员组织两家进行协调,如不能达成协商事宜,我镇将请相关质监部门,对双方加建、改建(建)构筑物进行安全监测,必要时,采取法律程序要求各自恢复建筑原貌。经过镇、村干部多次协调、做工作,双方愿意和平协商此事,目前已达成初步共识。
河口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
2017-09-20 17:4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