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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慈利县计生局咨询独生子女相关政策

2018-8-28 6:28:41发布86次查看
慈利县计生局局长:您好!
请问国家的政策。
1、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独生子女的居民,每月可以享受5-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直到小孩满14周岁,也就是说每月不能低于5元,即一年可领取60元。
2、有哪些条件?
3、离婚的女人有没有?又再婚的但没有生孩子的有没有?
4、在单位里搞事,但没有进编制的,合同工的怎么操作的?
5、领取年龄是什么?
做好解释。
国家政策是要给女人,她们最辛苦,谁能克扣妇女的合法权利,上告中央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条件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年龄在育龄期内(夫妻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简称《光荣证》)的,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单方申领的,女性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或符合规定的一方自愿提出申请的,可以申领《光荣证》: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2.没有结婚的公民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和收养子女的。
3.原合法生育或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其中一个或两个以上子女死亡,现只存活一个子女的。
4.非法生育一个子女后,办理了结婚证,按照规定缴纳了社会抚养费,不再生育也没有收养子女的。
5.离婚前只生育或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申领《光荣证》的,离婚后不再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可以单方申领。
6. 离婚前只生育或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申领《光荣证》的,离婚后与无子女者结婚,不再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再婚夫妻双方均可申领。
7.再婚夫妇双方各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在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双方均可申领;但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均不得申领。
8.一方再婚前只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抚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以单方申领。
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政策
从领证之日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放5至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负担。
以上政策解答不知是否令你满意,如需详细了解,欢迎你到慈利县人口计生局奖扶办或致电3262687,我们热诚为你服务。
慈利县人口计生局
2015.1.22
2015-01-22 07: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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