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官官相护、歪曲事实、颠倒黑白,老百姓的公道何在?
我叫肖勇,系双峰县蛇形山镇的一名普通老百姓, 2016年8月25日我通过湖南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了题为《双峰县交警三中队弄虚作假、违规放车,弱势百姓维权无路冤屈难申》的帖子。本想借助网络平台讨回一个公道,不料双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不仅不维护老百姓的正当权益,反而于2016年9月1日在问政湖南栏目发了一个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回复。看了该回复后,我感到更加的气愤,明明是双峰县交警三中队官官相护、违规放车、欺骗愚弄百姓在先,却在回复中冠冕堂皇、扭曲真相,明明我是受害方,到了双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手里却变成了无理取闹方,难道当官的就可以肆意妄为,不受法律法规约束吗?
为此,特再次发帖,就双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回复向网友们澄清事实真相:
1、回复中称事发后双峰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了解情况和固定证据,并把伤者安排至医院检查治疗。事实真相是事发两个多小时后交警才赶到现场,也不是交警安排我们去医院检查治疗的,而是事发半个多小时后,我们的家属赶到现场拨打120后,我们一家才被120送往医院救治的,值得一提的是肇事司机张坚持(张家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在撞人后长达半个多小时对伤者不闻不问,难道这就是当官的爱民亲民的具体表现吗?
2、回复中称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时,朱湘琼(张坚持的妻子)讲是她开的车,并且伤者也没有提出异议。事实真相是事发时,是张坚持本人打开驾驶室车门出来的,而且当时张坚持本人也向我们承认了是他开车门撞的我们,当交警赶到现场调查时,我们的家属怀疑张坚持是酒后驾车,要求交警给张坚持搞酒精化验,张坚持怕承担法律责任,就反口说是他老婆开的车,当时我姐她们还就此事与交警发生了争执,最后交警迫于压力就把张坚持夫妻的驾驶证都登记了,说待向伤者证实后再确定,然后就草草收场,事后一直到我们出院也没有交警找我们核实过。直到三中队找我们做笔录时,我才发现交警把肇事司机张坚持改成了其老婆朱湘琼,我当时就提出了质疑,并拒绝签字,但三中队队长李彰反复做我们工作,说张坚持是正处级领导干部,违规撞人说出去对他影响不好,反正你只要赔偿到位就行,就别纠缠这些芝麻小事了,我怕得罪交警,我的后续治疗和赔偿将更难到手,没办法,在交警的连哄带骗下违心把字签了。没料到双峰县交警三中队弄虚作假、愚弄百姓在先,现在反而倒打一耙,真是让人寒心。
3、回复中称双峰县交警大队三中队组织我们双方进行了两次调解,事实上自出事至今,我们就没有见过张坚持夫妻的踪影,连交警讲的所谓的担保人陈奇波也从未碰过面,所谓的第一次调解还是我们多次找三中队队长李彰请求调处,才于6月底由张坚持委托律师宋柏霖和我们见了面,调解时三中队也没有参与,就是宋律师单方面问我要了后续治疗医药费发票、车费发票、财产损失发票和伤情鉴定书等,并按最低标准(其中营养费算了10元/天)核算了赔偿金额合计34872元,当时宋律师说金额不大,而且张坚持的车子入了全保,应该很容易解决,然后就叫我们回家等消息,他过一两天就到蛇形山来和我们协调处理(当时宋律师说他还要赶时间到长沙去处理一件急事)。我们回家等了一个星期之后,宋律师发了一条“深表遗憾”的短信给我们就完事了,这就是第一次调解的全部经过。至于回复中所说的8月14日的第二次调解也并不像交警大队所说的那样是由三中队李彰主动请蛇形山镇主管政法的党委委员刘冬前做我丈夫的工作,并组织我们双方进行了调解。事实上是因为我丈夫在蛇形山镇工作,刘冬前是我丈夫的主管领导,刘党委见我们的事情拖了这么久得不到解决,而三中队和肇事方一直不予理睬,为了怕影响我丈夫的工作情绪,主动帮我们联系李彰,请他出面约对方面对面协商解决,而不是像回复所说的是由三中队请求蛇形山镇分管政法的刘冬前党委出面调解。而且在调解时并没有要我丈夫参与,而是他们几个直接坐在一起与刘党委商量,在刘冬前党委提出合理解决意见时,担保人陈奇波不仅不配合,反而大放高腔,拂袖而去。在陈奇波离开后才安排我丈夫与对方请的律师宋柏霖及三中队队长李彰见面协商调解,调解时,为了不让领导为难,我丈夫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让步,最后李彰抛出了两套解决方案,并说过几天给我们回复,我丈夫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以和为贵的原则,同意了他们的方案,整个调解过程中自始至终张坚持夫妻及其担保人陈奇波均没有与我丈夫见面沟通。但事后我们苦苦等了10来天,仍然是石沉大海,没有任何消息。至于三中队说引导我们去走诉讼程序,试问,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发生后就牵出了官官相护、违规放车、弄虚作假、欺骗愚弄百姓等一系列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万一我上诉后,对方再通过官方向法院打招呼,那我到时就更是有冤无处申了,老百姓口中历来流传着一句俗话,叫做“赢了官司输了钱”。
4、回复中称双峰县交警三中队放车没有违规,说张坚持的车子入了商业三责险,并以根据伤者所住医院的诊断证明和伤者的受伤情况,认为肇事方能够足额支付受害方医药费和陈奇波担保为由,在出事后不到24小时就将张坚持的车子放了。我一个普通老百姓懂的法不多,不知道交警队放车前是不是要与受害方商量一下,或者告知一声,但我也见识过好多交通事故的处理经过,放车时都要事先征得受害方同意并由肇事方放足一定的押金,在受害方签字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放车,当然我指的大部分肇事司机均是老百姓,至于当官的是否享受特权那我就不知道了。就算当官的有特权,但2月8日晚上11点多我在长沙湘雅医院附属三医院检查时,医生明明告诉我由于我当时脸部全部肿了,得等消肿后复查才能确诊我受伤的眼睛是否要做手术,可还不足12小时,双峰县交警三中队就能确定我的伤情,难道三中队的交警都是神医吗?医生都还没有确诊,他们凭什么就能认定我的伤情,并以此为由放车呢?再说三中队说双峰县委组织部的陈奇波作了担保,为什么我要三中队队长李彰给我看一下担保书却死活不肯给我看呢?是故意不给还是所谓的担保根本就是子虚乌有呢?其中到底藏了多少猫腻,很值得让人怀疑。
5、交警队在回复中称住院期间,朱湘琼为我们受伤三人支付了8760元的住院费和2500元的伙食费,我不知道这些数据交警队是从哪里弄出来的,我只知道住院期间除张坚持先付了3000元的住院押金和500元的伙食费外,其余医药费都是我丈夫经手垫付的,虽然在我们的再三催促下,张坚持在我出院时派人来与我接了帐,但我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整个住院期间的医药费是5700余元,而且这也仅仅是我一个人的医药费,既然三中队说支付了8760元的住院费和2500元的伙食费,那就请交警队先把多出的3060元的住院费和2000元的伙食费付给我吧,此外,我丈夫和女儿的治伤费用也请交警队与我结算一下一并支付算了。说真的,看到这些数字我气得已经无话可说,你们交警大队就算想愚弄我们老百姓,也不能这样睁着眼睛说瞎话啊!
以上是我就双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回复所作的一个陈述,由于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百姓,家里没有当官的,想找个人帮我撑腰维权都无处可寻。迫于无赖,只能再次借助网络平台倾诉一下自己的冤屈,同时希望通过这个平台能引起清官们的注意和重视,并站在公正立场上派员调查事实真相,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维权人:肖勇
2016年9月2日
双峰县交警大队你这样颠倒黑白,不分事非,欺压老百胜,难道人民政府就培养这样的干部。有多少老百胜遭你们的殃。
交警大队你们这些蛀虫。怎有一天要受到法律制才。
交警大队不帮他的下属难道还帮你们这些小老百姓?再说你又没送礼,就是想帮你也没有由头啊
希望巡视组早日来双峰,把这些官匪清除。
双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官官相抶,多少老百姓要死在你们手里。
龌龊的内幕
黑白不分是非颠倒
为什么我们的社会还是这样令人失望?
为什么我们的社会还是这样令人失望?
等待真像太难了,期盼公平与正义太难了!
双峰公安系统真该好好的查一下了名声太臭了
大家都是双峰人,没理由帮理不帮亲,再说现在有理都是双峰人,胳膊肘也不能太拐外了吧,不帮忙也就算了,还落井下石,这样真的好吗?
双峰公安系统真的培养—批混帐民警。
2016-09-04 23: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