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县儒林广场附近开了一家名叫“祥之葳”的老年保健中心,从3个月前开业至今,每天凌晨四五点开始一直到晚上八点钟,推销员用音箱唱红歌、讲课,噪音极大,严重影响到周围邻居的正常休息,周围邻居曾多次向政府热线12345反映情况,城管部门虽到过现场要求整改,但一直没有得到任何改善,噪音仍是非常扰民。这里是住宅小区,一天到晚这么吵,小孩怎么安心学习?强烈请求政府部门为老百姓做主,还我们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潘艺律师:个人建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禁止经营者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因此,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不能违反规定,通过用音箱唱红歌、讲课等方式招揽顾客,影响周边邻居的正常休息。
2、如果经营者违反规定,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受害者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其罚款。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潘艺,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湖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毕业,擅长法律服务领域包括婚姻家庭、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常年法律顾问等。联系电话:15274890695
本来是照顾老人的好事,却成了扰民的大麻烦,凡事都有个度,不要只顾自己,影响他人的生活。还好我们小区没有这样自私的机构
确实是扰民,而且店主向老人们推销一种理疗仪,有什么理疗仪效果这么好要一万多块?有个熟人去那听那种类似传销洗脑的课后,连药都不吃了结果病情恶化了,强烈要求政府部门来处理~!!!
对这种商人,政府就没人管吗?
交了保护费的
110、工商、政府12345电话打了n遍,城管部门到那看过,根本没有什么用。老百姓只是要求个安静的生活环境就这么难吗?真的是交了保护费的吗?
该查查了
该查查了
2016-08-18 19:5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