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驾考有个特殊的规定,规定的好,超越了国家法规,超越了湖南,超超越了株洲市,因为只有我们这有,你们那没有。
什么规定呢、?就是在考科三或者科目二之前,必须参加一个所谓的“应急救护培训”,听起来是件好事,本身也是件好事,但是,这个培训是强制的,要是公益也好,或是自愿学习也是可以的,可要强行收取学员160元/人。学员是来学驾驶技能的,学交通法规也是为驾驶所用。难道一个驾驶员必须强迫他学各种技能吗?
一个人160不是很多,但是我们茶陵每年新增一万人的学车人,160多万,钱去哪了呢?
最关键的是,这160没有发票,也没有跟我们培训过,只管收费,不进行培训。
就是乱收费
我校依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安部、交通部、红总会字【2006】50号,关于深入开展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初学驾人代收160元,应急救护知识培训费,并及时开据了市红十字会提供的专用发票,市红十字会分期分批安排专业老师来驾校进行相关救护知识培训,请投诉人等待按期培训的通知。至于其它地方是否有此培训,我们不得而知。
特此回复!
运通驾校
人家喜欢收,你不得不交,就这么简单而已
不交不行,因为这是茶陵,切记切记!
网友“zsws”,你好!
我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到运通驾校调查了解。经调查,运通驾校依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公安部 交通部文件《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公安部 交通部关于深入开展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红总会字【2006】50号)和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将初学机动车驾驶人救护培训记录存入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卷内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学驾学员开展救护培训工作,并受株洲市红博医学培训中心委托收取160元“应急救护培训”费,统一开出收款收据给学驾的学员,驾校方给工作人员查看了“应急救护培训”费的收款收据并提供了收据复印件。
应急救护培训由驾校分别联系报名的学驾学员,由株洲红十字会每月统一安排时间到驾校进行培训,培训时有影像资料及培训签到表。培训合格后,由株洲市红十字会统一颁发合格证书。
茶陵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2016年12月14日
2016-12-06 18: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