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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法院生效判决拒不执行,我该如何维权?

2018-8-27 12:16:27发布30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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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湘西自治州,花垣县雅酉镇冬尾村三组村民麻昌银。
下面是我的维权告白书。
在 忍饥挨饿的年代,我的爸爸妈妈含辛茹苦把我护养,造就了今天的我;
长大成人之后。
年老的爸妈磨破了嘴皮,掏空了家底,好不容易的为我讨得了一个爸爸朋友的女儿来给我做老婆。
结婚以后,我们过的是普通人的柴米油盐的日子,也就慢慢的失去了往日的浪漫和激情。于是,我的老婆也开始厌倦了平淡的日子,陶醉在金钱和出轨的旋涡里,也渐渐变得迷失了自我。
刚开始的时候,她还只是喜欢我们村里的人,完全不顾我和我家人的感受。后来,她也得到了她家里人的理解和支持,就变本加厉的不顾我们结婚期间,不只是公开和别人过着夫妻生活,而且还要带着我唯一的养家糊口的责任田土一起投奔别的男人。然而,我的岳父,岳母也跟他们的女儿,我的老婆到处嫁人而收起聘金,都不知道要装满多少腰包。这样才导致她在没有经过我这个户主知道和同意的情况下,就偷偷的和我们本村,的龙明林互换流转。
提起龙明林,我真的是无言以对,因为他就不只是我们村里的人,而且还是我堂姑的儿子,况且他也明明知道我的家庭感情破例已久,同时也一样的知道我不在家,不知情的情况下,还要和我老婆私自换田。并且当年就修建了房子,后来我家里人知道了也亲自劝说龙明林,叫他不要起房子,我家人也闹到村部和政府,以及镇法庭里面,然而龙明林还是依然不听村干部,政府官员的劝说,强行的建起了房子。
由于事情闹大,满城风雨,我们那边的整个范围内都知道这个事情,所以别人都知道龙明林是在我的田上取房子,并且没有得到我们家的同意,所以他的建房手续才办不下来,由于他住在那里也不怎么受那一片范围内人的欢迎,没有办法的办法中,他只好将那个房子给了他的大舅子麻建才,但是他们对所有人说是卖了两万块钱。
2007年,由于要修建村道公路的原因又将这件事重新提起,最后闹到了花垣县经济管理局,后来经过经济管理局的调查和裁决,终于被龙明林霸占并且建房已久的那块田才回归成我的承包责任田。
2009年,我才倾诉龙明林,麻建才到花垣县人民法院。先后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其实判决书出来的日期是2011年,10月10日,但是法院一直拖到2012年4月2号才通知我去拿。
然而,花垣县法院的执行局与众不同,他们的执行过程是办案法官的同意签字,并且由办案法官亲自执行,所以我的这个案子就是这样到现在才执行不了。
判决书里的判决内容是:恢复土地原状,判决书生效后,龙明林自动拆除违章建筑,600元案件受理费由龙明林承担。
花垣县人民法院!
是所有单位的好机关;是老百姓敬重,依赖的父母官;是以法律为依据,是事实为准绳的审判官。怎么现在到了那些没有后台,没有面子的老百姓身上就失灵了呢?难道这还是为人民办案的人民法院吗?
因为我生性老实,天生懦弱才导致我的老婆、我的亲戚践踏了我的所有人格和尊严。由于我没有后台,没有面子才导致法院袒护了打输官司的被告,消掉这个打赢官司的我,迟迟不肯执行判决。
关于老婆的背叛,亲戚的欺负,以及法院的歧视,不只是把我刺的伤痕累累,精疲力尽,而且还要连累到我无辜的家人。心疼我的妹妹为我全权代理这个案子,在多少个日夜里,这么久的官司道路上,她单枪匹马直到现在依然还没有人能够看到她的劳苦功高。
尊敬的各级领导啊!您们都是中国每个农民老百姓的父母官,况且现在又是您们带着百姓走在人民群众的道路上,我现在眼前的路却是坎坷不平,黑灯光暗。
请问您们是否回头看我一眼,或者像父母牵孩子的手那样,也牵着我的手勇往直前呢?
我是湖南省花垣县雅酉镇冬尾村3租村民麻昌银的妹妹麻翠梁。
我哥哥麻昌银诉龙明林、麻建才承包土地侵权一案,湖南省花垣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010)花民字初第27号已经生效有5年多时间了,但是花垣县人民法院长期不执行该生效判决而导致我的哥哥和我,以及我的所有家人都折磨的精疲力尽,遗憾伤心。
直观案情,确实简单明了不过,使用法律条文进行处理也十分容易直接,无需费法官同志的多少心思。
此案受害人原告麻昌银,我的哥哥生性愚痴、智力底下、却又是个老实巴交,安守本分的普通农民。自己老婆让人占了他不敢声张、不敢抗争,不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倒是自惭形秽,羞于见人、自觉得脸面全无。从而忍气吞声,满含冤屈的抛家离子去远离故土外出打工来维持生存十多年来都不敢回乡见熟人,朋友。就连我爸死了,他的大儿子死了他都不敢回家面对,情愿一个人在外独哭。
在别人眼里我的哥哥是多么的柔弱无能,非常的愚蠢不足,不管怎么不好,他都是我自己可亲可敬的哥哥,别人看不起不要紧,自己看得起自己就行;所以在我眼里、心里,他也像别人哥哥那样是我最伟大的哥哥,无人可替,无处寻找。
2015年8月份的时候,实在忍无可忍的我们才把这个案子公开在湘西生活网上,后来花垣县人民法院才主动联系我们。因此,我们又重复以往那样的奔波和面谈,以及多次催促,到了11月25号那天才看到他们去我们那里张贴要被告搬迁的腾房子通知。
12月份过去好久了,他们规定的期限早已走过,还没有得到花垣县人民法院那里的任何回音,我们才再次用电话去打听,想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执行,后来才知道是因被告亲戚的原因,让他们彻底改变了按照判决书的执行方案了。之后他们又先后两次对我们提出了不同的,而又明明知道我们办不到的问题,好让我们达不到条件而放弃要求他们执行本案的决心。
为什么啊?一家堂堂正正的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不仅不按照判决书里面内容来执行,不只是说话言而无信,办事顺序也先后颠倒的啊!在办同一个案子中却要我们请律师还得返工,这又是因为什么啊?
2012年我姐夫在湖南岳阳打工时被车子碰死了,去年我姐姐在长沙打工的时候被电锯锯断了手。然而这两个案子我们都是通过那里当地的法院来帮忙解决,现在都办好了。请想问大家,我哥哥的这个案子会比死人,断手的案子还要大吗?花垣县人民法院办我哥哥这样案子要5-----6年的时间,如果把我姐夫的那些人命关天的案子交给他们去办的话,那需要多久时间啊?如果我是州长亲戚的话,这个案子还要那么久吗?
人民法院是所有单位的好机关;是老百姓敬重而又害怕的父母官;是讲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官。比如像我们这些没有面子和后台,而又是老实、懦弱的普通老百姓不是人民法院中的人民吗?不管走到哪里都不受欢迎,低人一等吗?去哪里都找不到维权的地方吗?像那些以貌取人,欺软怕硬的法院还是人民法院吗?
老实人在任何情况都有错,软弱人到什么地方去维权都注定被拒之门外吗?那些风光人物或者有熟人撑腰就可以为所欲为,那些软弱老实的人就注定即使被人骑在头上拉屎拉尿也得忍气吞声吗?为什么?为什么啊!难道我们湘西这里又是另外的一片天的吗?
尊敬的广大 朋友啊!像那些不为人民办案的法院还是人民法院吗?
2015-09-19 1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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