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攸州文化广场各商铺2014年10月17日各商户门面已到期,至今已僵持6个月还未与出租方攸县市政园林管理处签合同,这些商户强占商铺。文化广场各商铺无照无证非法经营,他们利令智昏,猖獗到如此程度,把人民文化广场当作农贸市场,非法出租儿童车(商户强占商铺的动机)。非法出租儿童玩具车价格不菲10元/5分钟,一天每户商户可赚少则几百,多则上千元,一到节日那就不用说了,只听到数钱时发出的美妙交响。
作为主管单位乃至攸县人民政府,我们不能把人民的生命作为赌注,要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攸县人民文化广场出租儿童玩具车不仅仅对县城市容市貌有很大的影响,更对人命的生命财产造成很大的威胁。攸州文化广场出租玩具车撞伤事件经常发生。下面仅举几例:1、去年10月份晚(合同已到期),一位在广场扫街的阿姨被文化广场商铺一商户的出租的卡丁车撞伤,被抬进了医院,住院长达一周之久。2、舞大妈被撞伤也是屡见不鲜。3、小孩子被撞伤哇哇大哭在广场更是不足为奇。4、由于玩具车的车速很难控制,在广场经常看见小孩子从玩具车翻跟斗下来被擦伤皮更是不足为奇。
……
为了给攸县人民一个良好的健身强体、休闲的地方,县、市、省、及至中央花重金给我们攸县人民建立了文化广场。难道我们用遍地的垃圾给攸县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宜居城市、旅游城市涂金吗?对得起有园不能进的几十万市民吗?对得起有牌有照依章交纳无数种税费的茂名商家吗?强占人民的广场,试问如此滥用人民的权力无法无天,是谁批准的?又凭什么对于人民的呼声怨气充耳不闻,不屑一顾?这体现相关主管单位、工商税务及执法部门工作根本未到位。作为攸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对于这些强占商铺的行为难道真是无法可治吗?那不过是个推卸责任的借口。对这些无赖商户相关部门难道没有任何强制措施。主管部门、工商税务及执法单位措施不力,不作为,抛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以达到掩人耳目的作用,到最终会弄到农夫救蛇的下场。这样治标未治本,反而助长视财如命的商户气焰,他们一天比一天猖獗,事态更加恶化。攸县人民担心此例一开,攸县人民文化广场将永无天日。在当下“四风”的整顿下,相关单位还有这样不作为的表现?试问如此滥用人民的权力无法无天,是谁批准的?又凭什么对于人民的呼声怨气充耳不闻,不屑一顾?
我们强烈呼吁公商税务局及执法单位乃至政府出台方案,依法取缔这些商户,从而达到彻底取缔广场出租儿童车的非法行为,还人民一个真正的公园。
“当断不断,必成大乱”。如果主管单位及税务单位乃至政府如果对广场非法出租儿童玩具车办事拖拉,采取不作为的态度,我们攸县人民最后表决采用的武器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无照无证也未与主管单位签合同的商户,可以在人民文化广场非法出租玩具车。我们作为攸县人民也去广场出租儿童玩具车。凭什么你们搞得我们就搞不得?有这样的高利润谁还来在乎这几个破车的钱呢?
首先,感谢您对攸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映文化广场擅自经营玩具电瓶车行为,属实。3月2日由城管大队、城管公安、公园管理处召开了关于取缔文化广场电瓶车专题会议。会后,执法人员对电瓶车业主多次进行规劝工作,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电瓶车业主自行撤走电瓶车。通过1个月整改工作后,电瓶车业主已全部自行撤离。近日,个别电瓶车业主为个人利益擅自在广场经营电瓶车,我局已通知城管大队、城管公安执法人员进行取缔工作,坚决打击该行为。
首先,感谢您对攸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映文化广场擅自经营玩具电瓶车行为,属实。3月2日由城管大队、城管公安、公园管理处召开了关于取缔文化广场电瓶车专题会议。会后,执法人员对电瓶车业主多次进行规劝工作,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电瓶车业主自行撤走电瓶车。通过1个月整改工作后,电瓶车业主已全部自行撤离。近日,个别电瓶车业主为个人利益擅自在广场经营电瓶车,我局已通知城管大队、城管公安执法人员进行取缔工作,坚决打击该行为。
2015-04-28 21:4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