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杨家桥镇人民政府镇长马勇根、纪委书记王建华、白鹿村(合并村)选举阶段你们在做什么去了?
在2017年4月至5月间,是全湘潭县基层各村、支两委干部选举的紧张阶段,笔者据该村的党员群众举报投诉,走进了该村,对投诉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举报的内容属实。
具体为以下几点:
1、原村主任陈万林,村支书周冰雷在2011年至2014年任职期间,利用职权贪污侵占村上集体资金,经村上理财小组清算得出的数据为28万元之多,村民举报给该镇党员委政府。
2、杨家桥镇党委政府自称查实,对俩人于2015年4月10日依据中共党员纪委处分条例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处分决定书中只认可了8万元。
3、在选举阶段,周冰雷、陈万林为争选村领导班子,组织一些人员拉票、劝票,对有部分老实党员进行威胁,并说这次选举要投我陈万林的票,还对有正义感的谭瑞林俩夫妻说,这次投票你俩不要去,免得惹火烧身。
4、群众认为陈万林受党纪处分刚满期又被选进村支委,不知原因。
5、陈万林、周冰雷俩人任职期间贪污、侵占村集体资金28万元之多,政府只说8万元,党员和村民弄不明白。
6、陈万林再次进入村委,有拉票、劝票、威胁等手段。镇长马勇根、纪委书记王建华为何不把关,这两个领导做什么去了?
7、群众反映周冰雷、陈万林贪污,侵占的手段是:假开支、白纸条等方式,并提供了切实证据。
8、有凭有据,周冰雷、陈万林贪污、侵占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举报人多次在县级各部门,反映至今无人查处,是谁在作后台,连村官贪污、侵占都不敢碰,让俩人逍遥法外。镇长马勇根、纪委书记王建华,你们知道举报的情况吗?你们工作时间做什么去了?
关于对《湘潭县杨家桥镇干部包庇贪污村民集体财产的村干部》的回复
网友你好:
经县、镇纪委介入调查了解核实:陈万林、周冰雷在2011年-2014年任村干部期间,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管理条例》和县、镇纪委处理意见以及会议听取村党员、组长、村民代表意见,给予其党员严重警告处分。按《条例》处理期限为18个月。白鹿村第十九届村支两委选举工作是严格依法、依程序进行的,没有严重违法贿选拉票行为,陈万林同志当选为白鹿村支委委员。陈万林、周冰雷2011年-2014年的财经纪律问题,县纪委、杨嘉桥镇人民政府镇纪委是严肃认真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的,是积极作为的。白鹿村广大党员、组长、群众是基本认可上级处理意见的。
杨嘉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
2017-07-26 09: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