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我叫刘祖立,49岁。全家6口人,照片是我家,另外一张照片是我两个还未上户的孙子和老婆,在别人眼里我们是属于那种让人瞧不起的弱势群体。自己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儿子在外地打工找个比自己大几岁的女朋友,由于女方身体特殊情况,孕后不能采取其他措施(医生嘱托)。所以导致成现在"非婚生子“,按农村传统习俗:在亲朋戚友的帮助下,东拼西凑给儿子媳妇摆了几桌结婚酒就算成事了。从照片上就可以看出家徒四壁的我这个家庭,为买房屋和给儿子办婚事现在还负债累累!仅靠几亩责任薄田要缴纳高额的社会抚养费真是难上难!眼看最大的孙子就要上学前班,我心急如焚,怎么办啊!前几天特意请村干部协同一起去镇计生办恳请办理,结论是低于伍仟块钱一个免谈,心寒啊!我也知道我们是违反了地方计划生育法认罚,可是我这小身板卖血都不够啊!我也知道两个孙子上户罚款一万块钱已经是很优惠了!我只有自己口述请他人代劳,借助贵网的一角呼吁有关部门领导给予协调,请求可否分期缴纳罚款。敬礼!电话:18797771200 13106875091
颜忠军律师:非婚生育新生儿落户问题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规定;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当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为非婚生育的新生儿办理出生登记。缴纳社会抚养费不能成为户口登记的前置条件。通俗的讲就是: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不影响非婚生育的新生儿落户。
非婚生育一般难取得《出生医学证明》,这种情况下可凭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者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的接生证明、村(居)委会证明等相关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调查核实材料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根据《湖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终止妊娠保证金收取退还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社会抚养费分期缴纳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第一年缴纳额不能低于应缴总额的百分之四十。
你要求社会抚养费分期缴纳问题,应当向汉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颜忠军,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省司法厅直属所)律师。执业证号:18002002111726
擅长领域:婚姻纠纷、劳动争议、经济纠纷、法律顾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017183654(微信同号,欢迎添加)电子邮箱:yan78417099@163.com
单位地址:长沙市湘江大道208号欧陆经典大厦a座25楼
看了心酸,老百姓想堂堂正正的做个被国家认可的中国人都不容易。
请详细说明一下您的地址,好方便解决问题
以上是我家现状。谢谢过往朋友关注!
我这边详细地址是: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酉港镇凤鸣村柒组。衷心感谢相关部门领导及其他朋友关注!
镇村干部无视国家法规,只会不作为;只会榨取老百姓。本来只要凤鸣村村委会证明就可以上户的,还是让酉港镇计生办榨取2000元(没有收据)。老百姓怎么活啊!
网友:
您所发的“请汉寿县有关部门领导给予协调,让我分期缴纳罚款”的帖子,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分期缴纳的对象是贫困户,发帖人属贫困户。
2、发帖人在未发贴之前,酉港镇计生办就是按分期缴纳办理的。
3、分期缴纳的标准,按发帖人的 几天以来事情稍有进展,由村镇协调有望不久的一段时间就会妥善完满解决。这里由衷的要感谢颜忠军律师给予相关法律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解析,更要感谢:县公安局户籍管理袁指导员和县政法委罗局长对一个平民百姓的关心!他们能够从百忙当中抽出时间耐心给你宣传党的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老百姓能有这样的好领导就放心了。
公安部:绝不允许再为公民登记户口设置障碍
今年前5个月,各地共摸排无户口人员109.8万人,其中74.6万无户口人员已办理了户口登记。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不管无户口人员问题是哪个年代、什么原因产生,都要及时办理落户,绝不允许再为公民登记户口设置障碍。
网友“退伍老兵的苦衷”:
您所发的“请汉寿县有关部门领导给予协调,让我们分期缴纳罚款”网络诉求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汉寿县酉港镇凤鸣村七组刘祖立家庭特别困难,其子违法生育后想申请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2016年6月3 日,我局已责成酉港镇卫计办进行处理。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57号令)第六条第二款“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之规定,违法生育对象确有实际困难,可以申请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据酉港镇卫计办反馈,刘祖立家庭确系特别困难,可依法批准其子实行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2016年6月6日,酉港镇卫计办、酉港镇凤鸣村村委与刘祖立及亲友进行了最终沟通和协调,因刘祖立之子无法承担实行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后的首期完成额度,破例同意其暂缴2000元社会抚养费。
目前,2000元社会抚养费已征缴入库,并在镇、村多方协调下,其非婚生育之子女已在酉港镇派出所办理了户口登记。
此复
汉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8日
2016-06-02 12:3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