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商家,湘乡九岳汽车销售公司服务态度粗暴!
尤其赖皮,无视消费者权益,预订金久拖不退!
2018年2月1日,我向湘乡九岳汽车销售公司预订骐达汽车一辆,并交付订金一万元,签订了预付金合同.2月10日下午去车行看车,询问车险及车价详单时,不但没有得到明白的解释,其法人代表丁智光服务态度粗暴恶劣,对同去的人员恶语相向,发生矛盾,导致报警处理.鉴于其恶劣的服务态度和提供的不公平的消费,我放弃提车,但车行单方面出具霸王条款,拒绝返还订金,2月12日我通过拨打12315投诉,4月23日经湘乡市工商局所属消费者协会处理,双方协商无果,于是我决定向媒体曝光事实,请求媒体监督,倡导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特别是汽车销售市场,让无良商家没法在市场立足,倡导依法治国的氛围,让消费者在法制社会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周岚律师: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一、明确订金与订金的区别 (一)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二)订金 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在审判实践中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二、维权途径及律师建议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请求社区、消协等有关机构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总约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周岚,女,湖南长沙人,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中南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擅长的法律服务领域是婚姻家事。
办公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绿地中央广场5栋28楼弘一律师集团
联系电话:153084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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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第十一条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投诉人;
(二)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第十二条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
我局工作人员多次与您见过面。4月19日下午2:30我局新湘路所,九岳汽贸负责人参加调解,因双方分歧太大,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我们终止调解,建议双方通过其他途径申张各自诉求。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湘乡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5日
2018-05-02 16: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