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们是东坪村的群众,东坪村第十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已结束,在这次选举工作中,我们有几个问题向党镇领导反映,前几次口头反映过,你们至今未给予答复,故今天特呈书面报告,恳请你们予以重视。
一、我村于2017年4月28号进行了第一轮海选,选民总共1302人,村主任候选人最终得票排名为:周秋飞483票,周梦成393票,曾新华258票,喻志坚111票。遵照选举法,通过八联审的资格审查,候选人确定为周秋飞,周梦成,且候选人名单公告已被选举委员会负责人领回村委,为何不在第一时间将名单张贴公示?在此期间,周梦成在镇政府请求更换候选人,提出自己不当候选人,政府竟然允许这种请求!请问本应该为候选人的周梦成无重大疾病,无身体缺陷,已经参加了海选,现在又退出,目的用意何在?根据《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第二十六规定:候选人不愿接受提名的应当在公布选举日公告发布之前向村民委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4月28日海选后镇领导宣布了下次竞选时间,可他并未在该时间段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
二、东坪村选举委员会在这次选举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没有依章办事,没做到公平,公正,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且选举委员会的成员还带头违反选举规则。
1、漏登,错登的选民,东坪村选举委员会接到申诉后,未将处理结果公示,选民登记不全,以致竞选时,选民人数暴增,人数增加本属正常,但选举委员会为什么不公布补登选民的名单?这些增加的选民是否都有选举资格?群众全然不知,只知竞选当日出现很多意外的选民。
2、选举委员会规定:(1)村上所有委托票必须以书面委托书为准,且都要于5月11号上交选举委员会验证,5月13日竞选当日只进行投票,不再受理委托票(2)每个选民只能填5张委托票(3)选举当日规定了截止填票时间为上午11点。但是,在5月13日选举中心会场,又出现了多张临时委托书和电话委托(茶些组彭某),在超过11点之后,东坪村书记周梦成一人就填了选举委员会主任李长丰一家三兄弟(7人)的委托票,还填了他本生产队的二十几张委托票,被委托的村民都不是现场委托,而在当时有群众反对但没用。东坪村书记兼选举委员会成员不顾规章,肆无忌惮的填委托票,难道选举委员会制定的这些规定都只是针对普通老百姓的吗?对他们工作人员就失效了?
三、此次选举,选民情况调查不明、不真实,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在这次选民中的李凤莲(茶些组),户口不在本地,且常年不在本地居住(无房屋),无亲人联系,竟然有委托书委托别人填票,这是虚造委托书,伪造选票,请予以证实。
四、选举法规定,候选人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可这次调换的候选人就不具备这项资格。候选人曾新华在多起群众纠纷中,拉帮结派,教唆群众斗殴,多次直接动手殴打群众,甚至为了报复自己落选之事,上群众家中打人,打砸东西,这种带有黑社会性质的作风,在群众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我们现在把以上几个问题向党委政府反映,我们不是无理取闹,更不是来扰乱你们的工作,敬请你们重视,调查事情的真相,还人民群众一个公平,公正,民主的选举!
此致!
东平村村民
尊敬的网友,您好:
周梦成同志根据东坪村实际情况,及他本人现任支部书记要职,向党委政府提交不担任村主任候选人书面报告,并且获批,符合法律程序。
漏登错登选民,东坪村选举委员会接到申诉后,及时处理并予以公示,符合选举程序。
关于选举委托票事项,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前按规定期限,书面委托书逐一电话核实并予以公示,符合选举程序。
关于周梦成委托投票一事,他只填了李长丰一家6票(由李长丰出示委托书并予以公示),说他填了他本生产队的二十几张选票,纯属诬告。
候选人曾新华是严格按照选举程序当选村主任。
湘乡市毛田镇人民政府
2017-06-05 14: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