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我们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国家优惠政策吗?
各位领导好!今天在街上看到一则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党委的公告,大约意思是:凡是2017年以前享受独生子女国家政策补助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一次领取5000元独生子女补助。
我们夫妻是事业单位(教体系统,民安镇户口)职工,生育了一个孩子,在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原来叫民安镇)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可是,从孩子出生一直到现在,我们(包括周围的独生子女同事们)均从未享受过国家关于独生子女的任何优惠政策,从没领到一分钱。
目前,我们临近退休,又看到了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党委发出的公告,所以特借助《红网》,斗胆咨询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国家优惠的相关政策及规定,请龙山县卫计局党组、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党委权威回答和解答:
①国家出台的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有哪些?龙山县是否照章执行了?地方政府及其基层单位不执行国家制定的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是否不作为、乱作为和反作为,是否违法违规?
②事业单位(教体系统)独生子女的父母是否可以有权享受国家出台的相关独生子女优惠政策?
③如果可以享受,那么,请问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怎样落实?原来没享受到的,如何补偿?
④最终执行独生子女优惠政策的机构(单位)是哪家?怎样具体咨询和办理?对于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谢谢!
红网网友:
获悉该贴后,我民安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根据所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也可按年发放。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双方均系农村户口,小孩在校就读,可享受入学生活补助,小学初中一学期100元,高中一学期200元。
3、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由财政补助购买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1周岁以上65周岁.
4、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其他城镇居民,有单位的在本单位申请奖励金,无单位的在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奖励金.2014年1月1日之前退休的可一次性领取奖励金5000元,2014年1月1日之后退休的每人每月领取奖励80元奖励金,直至亡故。
民安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12日
为什么你们没按政策执行呢?
原来没领的现在还可以领取吗
2017-05-11 15:2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