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6日在醴陵王坊镇联盟中心小学,一学前班六岁男童在教室里被未安置牢实的电视机砸死,这么大的安全事故怎么就是赔钱了事?试问醴陵的有关管理部门:这样的安全事故是否要启动问责制度?作为王坊镇相关的校长是否有责任?作为第一责任的班主任老师是否有责任?醴陵教育局的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否有责任?难道只有爆竹厂爆炸才是安全事故,学校里的安全事故就不是,更何况是未成年人?假如不处分责任人以示警戒,相关负责人更会敷衍了事,认为赔钱什么事都可以解决,难免以后教育系统不会出类似的安全问题。
刘明律师律师:您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关学校责任人已经涉嫌该罪
长沙律师刘大状:大状刘明,湖南睿邦律所执行主任、中华全国律协未保委委员、湖南省律协公益委副主任、长沙市律协电商委副主任、民进湖南省委法制委委员,2014年央视315晚会“特别贡献奖”候选人,2013年潇湘晨报癸巳潇湘风尚大典年度“风尚网民”提名奖获得者,状告移动“流量清零案”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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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大的安全隐患竟然会查不出,至少可能会中心校的校长会免职降为普通老师
5月5日,事故发生后,中共醴陵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已组成事故调查组于5月6日进驻王坊镇,已着手进行调查,同时启动了追责程序。现已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班主任老师已予先行辞退。
二、对王坊镇联盟小学校长已予以先行免职。
三、对王坊镇中心学校校长等责任人员已立案调查,将会从严作出相关处分决定。
我们将以此事故为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严明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全方位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网友积极建言献策,欢迎对教育工作批评监督。
醴陵市教育局
2015年5月8日
市 教育局自已没有责任??
一句都不提
做为教育局
居然在回复里没有一个字提到受害儿童及其家属的丁点慰问,如此冷血的教育局,也难怪乎会出现这么大的安全事故
心在泣血
非常难受
为受害者家属
为教育主管部门的不作为,极度冷血!!!!!!!!!!!!!!!!!!!
事情处理完了吗?
请问赔偿70万是用的谁的钱?
班主任老师辞退,何罪之有?
王坊镇联盟小学校长免职,有何法律依据?
王坊镇中心学校校长等责任人员已立案调查,查得结果什么时候公布?从严作出相关处分决定,从严到什么地步?醴陵市教育局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教育局不是什么企业,70万赔偿还不是醴陵百万人民买单,请问,凭什么醴陵老百姓要为这些不作为没有管理能力玩忽职守的中心校的领导的买单?处理的班主任只是一民办老师,联盟小学的校长也只是调到王坊中学去啦,中心校的校长和局相关领导在立案调查,这样的处理大家都懂的。希望教育局不是在忽悠百万醴陵人民.
2015-05-08 08: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