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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经侦对湖南日出东方科技有限公司非法集资诈骗一案不重视

2018-8-26 9:56:23发布21次查看
1、请求依法督促被举报方对“湖南日出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立案调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2、请求依法追究被举报人处相关工作人员涉嫌行政不作为、渎职、包庇违法犯罪。
事实经过:
2017年12.12日上午9:00点左右
我们到开福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举报“湖南日出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详见报案材料)
接待警官初步了解情况后,不屑一顾的说:这种案件不应该在开福区报案,应该回到各自的派出所报案。以接了电话有事为由离开了办公室,我们迫不得已也离开了开福区!注:未出具任何书面材料
当天上午10:30左右
因开福区公安局不予受理,我们无奈赶到???沙市经侦大队报案,在谈话过程中,得知这位接待我们的警官姓“李”。李警官未穿警服(警服放在椅子靠背上,警号为:013637),他要求我们按格式写好材料再重新提交。
当天下午?15:00左右
我们按要求把材料准备好后再次到达长沙市经侦大队,经过和我们一翻详细沟通后,李警官接收了我们所提交的报案材料,要求我们报案人全部签名,并当场登记2人信息作为报案代表。他告诉我们案件已经受理,至于是否会立案将会以短信形式通知代表,最迟星期五(12月15日)会有结果。注:未出具任何书面材料
2017年12月19日上午10:00点左右
因为一直未收到任何是否立案的信息,我们第再次来到“长沙市经侦大队”,想找李警官问问具体情况。李警官告诉我们:因为此案件的特殊性,此案件将交给长沙市报案中心,因报案中心刚刚成立,要过几天会才有答复!
2017年12月21上午10点左右
我们来到长沙市公安局法制科报案,接待我们的是胡警官。他告诉我们:他这里不是直接的办案部门,要求我们去开福区报案。
我们把开福区不受理并不出示回执的事实经过告诉了胡警官。于是,胡警官当面给开福区公安局打了电话,告诉开福区第二天我们会过去,并要求开福区出示回执。
2017年12月21下午3点左右
经我们维权人员协商,我们决定先到省公安厅信仿局反应一下情况,然后再去开福区公安局。到了省公安厅信访办把我们把去各部门的情况了解后,办事人员要求我们按照要求填写好资料后,办事人员告诉我们:他们会向上级部门反应,同时向下督促下级部门办理。据办事人员交待,因无纸办公,没有纸面回复。
2017年12月22日上午9:30左右
按胡警官的要求又来到了开福区,这次接待我们的是“魏队长”
从魏队长那里了解到,他们办理过很多类似这样的案件,以这个是“经济纠纷”为由不能受理。且不出示不受理的回执,要求我们去通道街派找出所“王所长”报案。
2017年12月22日下午2:30左右
到了通泰街派出所,一进门,一种刺耳的声音对着我们吼:“出去、出去,这不是案子。”我们坚持留了下来,告诉“王海峰所长”是“魏队长”要我们过来报案的。要求王所长受理我们的“诈骗案”。一起接待我们的还有派出所所长曾所长,还未让我等说完,王所长就以此案件是“经济纠纷”为托词,要求我们找律师打官司,他们不予处理。曾所长道:“日出东方科技”里面的事情他比我们还了解,这个地方不欢迎我们来。”
报案代表一面无奈地说:王所长,既然你们不受理此案件,请王所长您给我们出示不受理的回执,好吗?
黄所长暴躁如雷地道:出示什么回执??这是经济纠纷,你告诉我经济纠纷有什么回执?
2018年1月3日上午9:00左右
湖南省政府门口,寒风骤雨,冻得人瑟瑟发抖。来自全国各地的近200名受害者自发组织来到省政府门口“请愿”,我们坚信通过“请愿”一定能让省领导重视此次超过13亿的“诈骗”案。
10:00点左右,省信访办派出一名工作人员“”,要求我们当场选出5名代表,选出代表后,代表们跟随工作人员到了信访办,提交了请愿书,并把受骗事实经过与报案过程一一告知了一位领导。
领导了解情况后提出两点看法:
建议我们与“日出东方”协商。
如果我们强烈要求立案调查,他将以信访办的名义邀请政府相关单位的领导过来讨论案件。
下午15:00左右,经受害者们协商。强烈要求“信访办”督促公安系统立案调查。领导_通知,并作出了充分准备,安排几名代表“应战”(公司高层2-3名、律师2名)。
会间,我方多次诉求被强行打断中止,我们没有充分说话的权利。公安系统各领导以“经济纠纷”及多种理由推卸责任。
领导了解情况后提出两点看法:
建议我们与“日出东方”协商。
如果我们强烈要求立案调查,他将以信访办的名义邀请政府相关单位的领导过来讨论案件。
下午15:00左右,经受害者们协商。强烈要求“信访办”督促公安系统立案调查。领导同意将下发书面文件邀请相关部门领导于1月5日来省信访办讨论案件,并承诺:无论最终能否能立案调查,均要求公安系统出示书面文件。
2018年1月5日上午9:00左右
受害者代表应邀再次来到湖南省信访办,当时在场的领导包括以下单位:通泰街派出所、开福区公安局、开福区政府、省金融办、省公安厅。
“日出东方科技有限公司”也接到了通知,并作出了充分准备,安排几???代表“应战”(公司高层2-3名、律师2名)。
会间,我方多次诉求被强行打断中止,我们没有充分说话的权利。公安系统各领导以“经济纠纷”及多种理由推卸责任。“日出东方”高层、律师颠倒是非、强词夺理,把所有矛头指向“受害者”。
最后,经“信访办主持人”及政府相关领导(包括公安系统)协商决定:即将在“开福区政府”成立专人小组研究、调查此案件,承诺7天内将电话通知我方代表,但并未出具任何书面材料。一场多方会议再次无果而终!
2018年4月24日上午9:45
受害者代表再次来到开福区公安分局询问案子情况,因其之前开福区经侦大队已受理我们的案件,从1月到4月期间受害者从不同地方均向开福区经侦大队提交了报案材料及银行流水,并且经侦队王队长一直向受害者告知“案子在办理,请大家放心,但是不能提供更多情况。”
此次接待的是魏队长,我们告知来询问案子情况,要求提供立案回执或不予立案回执,魏队长给出的回复依旧是“案子在办,没有回执”,当问到什么时候能破案时,他回复,“有可能一两件,可能几十年”
无奈之下,我们于10:30找到长沙市公安局督察大队,陈队长接待,告知会过问一下此案,下周答复。
当日下午3:00我们赶到湖南省公安厅人民来访接待室,核实案子情况,办事民警给出一份信仿不予受理通知,告知此案没有立案。
此案涉案经济达13亿之多,且是涉众案件,国家又在严厉打击集资诈骗案,为何我们屡次报案、上访,公安机关、省信访办却相互推诿,不作为,且不出具任何书面回执,让我等受害者报案无门,无视受害者的诉求,公然渎职?更使我们相信外界传言,有保护伞作祟,他们在为犯罪集团提供保护伞,致使我们受害者报案无门,维???无路。
国家提倡的“依法治国”法律何在?法律公信力何在?请上级机关依法查明真相,督促被举报人依法办案,追究被举报人的渎职责任,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此致!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已指令经侦大队受案调查,如有任何进展将及时与您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理解与监督!
长沙市公安局
2018-05-28 22: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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