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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洞市村书记陈尊雄贪污腐败,一手遮天不作为

2018-8-26 4:32:06发布37次查看
一、我家危房改造被洞市村书记陈尊雄和澧县国土局领导及执法人员为他人利益强制下达不合法停工令,侵占村民宅基地24平方米,以不正当、不合法的理由把我家的危房改造定义成违法建房,澧县国土局不给发予房产证。强制撤除我家生活房,打烂下水管道,造成经济损失4万元,至今四年无人处理,导致村民无法安居。
二、澧县洞市乡洞市村书记陈尊雄为他人利益,私自将村民责任用田四百多平方米的池塘卖给他人填堆垃圾使用,彻底毁灭责任田水源,导致村民无法种植。无人管理,无人制裁!
三、2015年,国家拨款维修乡村水利沟距,沿线毁坏村民责任田,导致村民无法种植,不给村民做任何处理补偿,洞市乡村书记陈尊雄说不给任何补偿是国家规定的,属于无偿占有村民责任田。
急切希望领导人员现场来考察和处理!!!!
党员:吴恩爱
15074268747
澧县短途客运西站,以一人次收费一元的标准收费已有十多年了,然而,公厕的设施环境卫生反而越来越差。如此人口聚集密度高的公共服务场所,多年来整体卫生环境脏乱,为什么始终没人管理过问?为什么这样的公共服务场所不能有一个稍好一点的免费公厕?
西站按规划是要搬迁的,现在是临时性的,有必要吗?
一、我家危房2011年动工翻修,可在新房动工之时,村支书陈尊雄邀请国土部门干部周强等五人来我建房现场。以旧房屋一经拆除土地归集体所有等理由,为他人(隔壁高永学)利益强行侵占我宅基地20余平方米。我们不服,他们就连续两个星期在我建房施工现场进行强行
阻止破坏。并组织指使他人(隔壁高永学)打烂我下水道排水管,拆除我全部生活房,造成经济损失4万元。更为恶劣的是县国土资源局以我未经批准,新占耕地89平方米,擅自建房的假证据,将我危房改造定为违法建房的罪名。下达停工令,并且一停就是五年,无人过问
。给我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名誉侵害。
伸冤者答复:
澧县码头铺镇纪委王书记现场观看后在红网答复的理由不成立,我家危房面积是190平方米,现在新房也是190平方米。生活用房建在后面是因为94年澧县洞市乡公路拓宽10米,占用了我们的宅基地,所以生活用房建到了后面难道我们要在原有基础上把生活用房建到公路上去?乡里公路拓宽10米的时候街道两天的住房都有退后,没有办理在国土所办理手续,怎么到了我们家建房的时候就要办理手续了呢?为什么针对的只有我们家危房改造呢?当时村部根本不是协调,而是完全站在高某那边,偏袒那一边。
澧县洞市乡洞市村书记陈尊雄为他人利益,私自将村民责任用田四百多平方米的池塘卖给他人填堆垃圾使用,彻底毁灭责任田水源,导致村民无法种植。无人管理,无人制裁!
伸冤答复:王书记现场观看证实堰塘没有水源,被破坏了还能有水源?政府应该是维修水渠,而不是毁灭水源,附近的农民用田没有水源怎么种植呢??
2015年,国家拨款维修乡村水利沟距,沿线毁坏村民责任田,导致村民无法种植,不给村民做任何处理补偿,洞市乡村书记陈尊雄说不给任何补偿是国家规定的,属于无偿占有村民责任田。
伸冤答复:青苗补偿那是对当时占用的耕地种植的黄豆给予的补偿,占用农民的耕地不用补偿吗?占用我家的耕地是我们自己的,我们自己有土地证。忘公平处理的领导能够给百姓做主伸冤!
以上实事,曾多次向县市相关领导机关反映申诉,均无回音。导致我家现在无法安居!前不久红网曝光以后才来了镇上纪委书记视察,但是结果还是没有处理,诬陷我们!
为此,特向党的上级组织纪检机关郑重申诉,强烈要求现访明察,还民公道!(高永学与澧县副县长范县长是拜把子兄弟,有后台,有背景,百姓无处伸冤!)
去年电视上曾经有过报道,澧县沙霸横行,在澧县这边区域就是有钱人,有权人的天下,更别说澧县下面的小乡村,都是官官相护,官商勾结,不为百姓服务.家里有冤,无处申述!
急切希望湖南省市领导人员现场来考察和处理!!!!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澧县码头铺镇洞市村二组,02069号
联系方式:15074268747 老党员吴恩爱同志。
澧县县长热线:
  关于你在红网百姓呼声所发“澧县洞市村书记陈尊雄贪污腐败,一手遮天不作为”一帖,我县相关领导和部门高度重视,并交办码头铺镇党委限期处理并答复。镇党政负责人亲自批示并委派专门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处理。经调查走访,并与镇国土、水利部门工作人员核实,现将结果回复如下:
  1、关于建房问题。通过在国土部门调查核实,你在原宅基地上进行房屋翻修,并在房屋后新建扩建了生活用房。该生活用房属于违规占用耕地,且没有任何申报规划手续,属于未批先建。国土部门执法人员在多次现场制止后下达停工令。信访中你所说“国土所强制拆除生活用房、打坏下水管”的情况不属实,而是你在建生活用房过程中阻碍邻居高某正常生活通行,由高某所为。据实地调查,洞市村在整个事件中曾进行过协调处理,且支部书记陈尊雄并无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2、关于堰塘买卖并填埋垃圾的问题。经查,信访反映的堰塘位于洞市村2组,与申家村交界。该堰塘在上世纪60年代被常德赤峰煤业公司征用,资源枯竭,公司撤离后废弃。2009年乡镇水利站在“山平塘”(山地、平原、堰塘)调查统计中,证实堰塘已经淤平,没有水源。目前周边居民为方便通行,将渣土垃圾堆砌在堰塘原址,以便与周边公路齐平。调查中,我们接触了洞市村支部书记陈尊雄与填埋人高某(申家村4组村民),两人均否认存在堰塘买卖一事。
  3、关于水渠维修的问题。信访件中提到的水渠是原洞市乡争取国家拨款维修的国家抗旱应急水源项目,水渠在上世纪70年代已经建成,由于年久失修,损坏严重,逐渐被群众占用耕种。本次水源维修和路基加固同时进行,吴恩爱的青苗补偿已兑现。当时乡村两级对此项目及相关政策都予以了宣传,村级主要负责对项目施工环境进行协调。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以上内容均有相关笔录为证,特此回复!谢谢你对家乡建设的支持。
  码头铺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3日
2016-02-14 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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