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段梅香,女,现年70岁,汉族,住湖南省新化县石冲口镇下温村14组村民,愿为以下所言承担法律责任,手机:13135380693
因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前享受了低保,到2013年,因与村支书段吉凡有个人积怨,取消了我的低保,致命的生活近绝境,在无法生活的情况下,经多次向镇政府领导反映,始终没有得到解决,镇政府叫我找村支部,村部叫我找镇政府与民政所,翻来覆去踢皮球,在2014年7月1日,我只好找村支书段吉凡一起去镇民政所对话,而段吉凡不答应和我去民政所对话,又不答应给我解决,于是我硬要他去对话,到底是谁不给解决,当时段吉凡骑摩托车要另去其它地方,我就扯他的摩托车不准他另走,于是段吉凡就抓住我的头发,把我按翻在地,拳脚相加,支书的妻子用木棒打我的头部,当时我就晕死在地,醒来之后,我只知道是在段四娥的关照下把我扶起来送往冷水江市人民医院救治,住院三天医药费500多元,车费与其它费用在外。
后段四娥拿医药发票向被告段吉凡要钱,当时的医药费与其它费用都是段四娥垫的,而段吉凡趾高气扬地说,至于医药费用我不会现在给的,今后给你姐姐搞些困难补助来解决,当时村主任在场为证,果然段吉凡后来经过我儿子潘加道的农粮直补薄上给了我700元医药费及费用。
上述行为,村支书夫妇打了一个近70岁的老妇人,明目张胆套取国家资金做为打人的医药费开支,我村多黑暗、腐败,村支书这样违法乱纪,特请上级领导派员查处,使百姓早日安居乐业。
此致
报告人:段梅香
2017年2月26日
yjx2605469527网友:
您好!你在百姓呼声反映的问题,我镇已获悉,现做答复如下:
1、2014年6月,下温村进行了低保户重新评定,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有人实名举报段梅香有放贷行为,所以否决了该户的低保。
2、据了解,派出所没有接到相关的报警电话,支书的妻子与段梅香只是发生了口角。
3、潘加道农粮直补薄上补的700元是民政所年底对潘加道的困难慰问金,与段梅香受伤的医药费无关。
如你仍有疑问,请来镇咨询。
2017-02-27 16: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