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上级,依法,依规处理
湘乡市大田农贸市场工程开发商诈骗逃跑请严查
致湘乡市书记、市长的一封信
我叫刘清平,男,汉族,1965年4月19日出生,湘乡市龙洞乡集义村第十村民组262村民
2013年11月23日,柳光耀以龙洞镇大田农贸市场开发商的,名义与我签订了【龙洞镇大田农贸市场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我并向交纳了工程保证金15万元。该工程于2014年农历正月十八日正式开工。在龙洞镇人民政府的支持下,举行了隆重开工仪式。
现已预付100万元,但柳光耀并未按合同约定的支付工程价款,现我拖欠民工工资20余万元,建材30万元,设备、架子租金5万元,水、电费1万元,其余费用10万元。在向柳光耀讨要公程款时,柳光耀在农历端午节前支付了10万元后就人间蒸发。现工地已停工10个月,水泥已僵化,钢材生锈,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材料被盗,被丢的现象时有发生,模具、材料报废损失惨重。现农民工讨要工资,供应商讨要材料款,使得我惶恐不可终日,如热锅上之蚂蚁,已无法面对这一切的变故。
后经我查实;
一、柳光耀所开发的龙洞镇农贸市场这宗土地,属大田乡人民原址,而柳光耀只要一纸与龙洞镇人民政府的土地转让协议书,但并未依法取得该宗土地的权属。因该地原属划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第23条之规定;以划拨地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转让权,应当报有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而今未能见到湘乡市人民政府对该宗土地已转让的批文,此其一;其二;大田农贸市场的土地使用性质属于商业用地,商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拍、挂的方式方能取得,所以柳光耀即使取得了该宗土地的权属,也是不合法律之规定,因而无效。
二、该农贸市场的建设,并未得到城建办、规划办相关部门的审批。
三、该农贸市场里的商住楼也未见有住建部的相关批文。
四、柳光耀根本不具备开发商的资质、无注册、无场地、无技术、无设备、无职称。
五、柳光耀也未向劳动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六、消防部门、气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均没办理。
七、我本人及各供应商请求龙洞镇人民政府未果,且政府各级领导对此事不作为,回避事情不做处理。
报告人;刘清平
电话;13786231068
2015年2月1号
我们已将网友所反映的情况提交了本局经侦大队,请网友速与经侦大队联系(联系电话110,56768019),以便及时核实相关案情。
湘乡市公安局
龙洞镇 2015/2/6 14:11:34
2、在大田商住楼开发建设过程中,政府从未参与承包方面的各项事宜,政府与柳光耀签订的协议中遵循一条原则“谁开发、谁受益,谁开发、谁负责”。
在大田商住楼项目施工过程中,镇相关的职能部门多次上面告之,让开发商履行相关手续,但开发商一直拖延,因为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导致矛盾纠纷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龙洞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6日
湘乡市龙洞镇刘军违纪违法伙同诈骗犯共同侵占村民财产在网上虚假答复,蒙蔽网友,弄虚作假,朝令夕改,
湘乡市龙洞镇县道乡村赶集严重影响交通
2016/4/11 8:12:35
湘乡龙洞镇县道乡村赶集严重影响交通,(大田乡义亭每月缝②号赶集班车无法通过)请湘乡市政府出面管理,向韶山学习,不在道路上赶集)。
网友你好:
你在帖子中所述的原大田乡三义亭赶集影响交通一事,经龙洞镇政府调查研究决定:一、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建立农贸市场;二、镇、村两级同时发力,整顿市场秩序,规划经营,尽量不影响交通。
感谢网友的建议监督,我镇将努力解决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情况,望广大网友一如既往的关心龙洞镇的发展,为打造美好龙洞建言献策。
龙洞镇镇长刘军一拖,二哄,三骗,不办实事,欺上满下,蒙蔽老百姓,只顾自己升官发财,不理老百姓死活。
报告人刘志红电话13875255131
身份证43032219700925***1
有关湘乡市育段乡朱建湘维权一事,当地村委及政府部门串通一气,黑势力猖狂,欺压老百姓,修路损坏老百姓房屋,打伤人,至今没给受害者一个交代。每次一阻工,就叫一邦混混来吓唬,修路也是请的黑社会的。刘朴成就是其中一员,村主任胡文桂还威胁要让房子倒掉把两老人打死埋在里面。
尊敬的网友:
你好,相关问题欢迎到龙洞镇纪委详细反映,我们将严守保密规定,并按程序进行处理。联系方式:56220198。
关于你在本帖中所反映的大田农贸市场的内容,我镇之前开展过多次调查,并就帖子中反映的问题和当事人进行过沟通、协调,在网上作出过多次回复,比如:
我们已经在http://people.rednet.cn/peopleshow.asp?id=2588473
帖子中就整个农贸市场的建设起因、经过和结果作了全面的阐述。
我们建议相关当事人,与政府真诚的对话,不要一味的在网上发布涉嫌造谣、毁谤的不实内容。对此,我们充分保留追究的权利。
龙洞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4日
好啊,你们去追究吧,甚至可以镇压.
2017-02-23 10:5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