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安好。
我家居住在龙阳镇中心学校银水路小学院内已有三十余年。
2015年3月份,学校在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在我家正前方前坪新建了一栋五层,层高3.6m,建筑总高18m的新教学楼。严重影响了我家的正常居住生活。
父母多次与学校、教育局、龙阳镇协商无果。
父母接近六旬,无工作,我和弟弟均在私人老板手里做事,均已达到晚婚年龄,因房屋事宜,也一直未成家。
我家房屋已建三十余年,一直没有翻修,现已成危房。因在县城内,无法重建。现教学楼已经建成半年多有余,造成我家采光严重受到影响,申请搬迁事宜也均未落实。
请求各级领导给予关注和帮助,解决我家的实际困难为感!
网友1j3537:
你于2016年3月22日在红网百姓呼声中发布的题为“汉寿县龙阳镇中心学校银水路小学新建教学楼影响居民生活”的帖子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你家与教学楼间距10.5米,对你家采光确有影响。正因为这样,在教学楼修建以后,原龙阳镇党委和政府本着以人为本,关爱民生的角度,多次派分管教育的副镇长组织你父亲和校方协商,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龙阳街道今年成立后,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于本月初,安排街道征拆办负责人牵头处理你家拆迁问题。通过向领导汇报,在全县倡导货币安置的情况下,根据你父母的要求在新街安置小区安排了一个宅基地。实物品补的问题,国土部门进行了实物量调查,通过与学校协商,包括搬家费、过渡费、重建误工费和5万元的按时签约奖和倒房奖已全部给到位,昨天(3月24日)上午与你父母达成了签约口头协议,因你上午从长沙赶回家,你父母认为该协议应征求你的意见后今天上午来龙阳街道办签定书面协议,但今天中午与你父亲电话联系时你父亲说别人说的至少要30—50万,拒绝签定协议。
尊敬的1j3537网友:一方面我们非常希望解决你家的居住问题,让你们全家有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我们是政府工作人员,只能依法依纪办事。无论是负责品补的学校方还是负责安置的政府方都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作为负责处理该问题的负责人,我真诚的希望你做好父母的工作,配合我们解决好你家的居住问题。谢谢!
感谢各级领导的关注和帮助。
1、首先是规划先出了问题,所以才会采光受影响。
2、当初领导承诺的五个月的噪音污染、尘土污染,为期一年的采光影响的补偿现在均未落实。
3、拆迁安置有重建安置,公寓安置,货币安置三种选择,虽然我县倡导货币安置,但结合我家实际情况,选择重建安置是最好的办法。我父母接近六旬,母亲高血压等慢性疾病,我和我弟均因为房子不能翻修问题均已晚婚至今,分别出生于1987年,1990年。
3、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保障居民的生活会平不降低。起初是8万外加一块120平的宅基地,后多次交涉,包括搬家费、过渡费、重建误工费和5万元的按时签约奖和倒房奖,合计为17万6千元外加一块宅基地。我家实际情况是占地300平左右,平房占地面积为100平左右。搬迁出去后,建房都成问题,谈何安居?
4、居民的住房保障问题本是民生问题。而我家已是严重危房,却不允许重建。这里请各位领导结合实际给予考虑和帮助。
5、父母是老实本分之人,所以在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和领导的各种承诺下,本着支持教育事业的态度让新教学楼准时竣工交付使用。现教学楼已落成投入使用半年有余,而我家的事情还未落实。我家没有漫天要价,也不想居无定所,所以,再次恳请各级领导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关注和帮助。
2016-03-22 17: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