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交警管理乱停收效不小,但协警他们是无证单独执法,随意性很大,随便找个关系就不录入电脑,请问你们有执法权吗?单独执法是否合法?如不合法,你们怎么改正错误?谢谢
关于“汉寿县交警执法贴条全是协警”的回复
“塑料厂居民”网友:
2017年5月3日,你在红网百姓呼声发贴“汉寿县交警执法贴条全是协警”一事发帖,现回复如下:
首先如实告知网友相关情况。
一、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1、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话,为什么协警开的单,名字是民警的名字呢?就是因为协警没有执法权,居然开单只是用于记录,协警采集的违法证据,将由正式民警进行审核和调查,确认属实后再对当事人做出处罚决定。为什么单子上不写协警的名字???交通协警员是指协助交通民警从事非行政性道路交通管理行为的人员。协警员必须在交通民警的直接带领导下,协助值班、执勤、巡逻、事故处理等交通管理勤务,根据有关规定,其职责和权限是协助交通民警进行路面执勤、指挥、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章,在民警带领下查扣违章车辆及证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呵呵呵,汉寿县交警大队的回复,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都私自更改了,这回的违法行为更大了,老百姓的眼睛雪亮的,都看到了。
汉寿县交警大队辅警没有单独执法权,群众反映后交警大队不是积极整改,而是摆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强词夺理。大家可以截图作为汉寿县交警大队自认的开处罚告知单是辅警所为,汉寿县交警大队作为行政机关,不是带头遵纪守法,而是有意误读法条。]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能够把协警开罚单的知法犯法行为,洗脱成合法行为,也只有汉寿县交警大队能够做得出。坐等纪委来调查吧!
2017-05-03 08: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