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蒋权辉,男,51岁,汉族,家住永州市宁远县舜陵街道办九疑路12-5-2号。2017年6月27日晚上,我与邻居陈法进发生口角,陈法进竟从他楼上往我身上沷不明液体,致使我身上多处烧伤,经法医鉴定,我的伤情已构成轻伤二级,医药费花了几万元。事发当晚,我就及时报了警。如今事情已过去近半年,案件至今未得到处理。难道真像陈法进所说的:“在宁远县公安局我有熟人,凭你们搞我不倒!”我老婆先后10多次找办案单位及办案人员,有的办案人员态度还不好(有录音为证),我不明白:正常反映问题得不到解决,难道真要逼我们越级上访吗?请宁远县公安局为我主待公道,让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处罚!
我就住你们燃料公司旁边的,你也不是好东西。跟黑社会一样。跟你旁边那道县老夫妻吵架还叫一大群纹身大汉准备打别人。活该被人泼开水。还不明液体。那一晚住旁边的谁不知道。吵得一条的都睡不着。你还先往人家里用大水管喷水进的。
2018-01-08 20:21:11